中国法院网讯(叶丽琴 甘兆扬)“没想到承办法官不仅辛苦为我们解纷,还向我们普及了这么多法律知识,真是尽心尽责……”看到调解工作得到各方当事人的共同肯定,办案团队心如蜜甜。7月5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人民法庭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以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为导向,庭前妥善化解该起涉未成年人旅游纠纷,并对双方悉心进行双向普法。
未成年人小肖(化名)在某景点体验某游玩项目时不慎摔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小肖受伤后,经营该景点的旅游公司主动为其承担了医疗费用。因对后续赔偿事宜存在较大分歧,小肖一家对旅游公司及为景点承保公众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一并提起诉讼。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理该起健康权纠纷后,承办法官迅速核查案情并积极组织调处。调解初期,因各方对各自应担责任及具体赔偿数额,均存在较大矛盾和异议,导致协商一度未取得明显进展。
随着调解进程的深入,承办法官根据办案阅历及调查情况发现,被告旅游公司因刚承包该景点,在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中存在一定疏失,而小肖的父母在对小肖的教育和监护中也存在需要改进之处。厘清争议焦点并听取各方意见后,承办法官依托该院旅游解纷经验和相关真实案例,向各方耐心释法析理,倾情疏导安抚小肖一家的焦虑情绪;同时依法划分责任比例、核算赔偿金额。
经过多轮倾力调处,各方于7月5日达成庭前调解协议,约定由保险公司和旅游公司共同赔偿小肖各项损失合计15万余元。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两被告在签订调解协议后,全额兑付赔偿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据悉,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及提升父母监护责任意识,承办法官将能动司法理念贯穿解纷全程,一方面向旅游公司宣讲涉旅法规,解析涉旅案例,建议其完善和加强对景点的安全管护,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一方面从同为父母的角度,向小肖的双亲积极宣教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知识和要点,详解其法律问题,劝导其切实汲取教训、强化监护责任。法庭用心用情的双向普法获得原被告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