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田母教子”的故事所想到的
2024-06-21 14:23: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扬凡
 

  “田母教子”讲的是,在战国时期有一位杰出母亲,训子拒贿,受到齐宣王赞赏的故事。

  齐国的相国田稷接受下级官员的重金贿赂后,拿回家孝敬母亲。

  田母面对儿子的一片“心意”,问道:“子为相三年矣,禄未尝多若此也,岂修士大夫之费哉!安所得此?”

  田稷如实回答。田母听后非常生气,对田稷进行了严厉批评与恳切教育:“吾闻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行诈伪。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夫为人臣而事其君,犹为人子而事其父也。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故遂而无患。今子反是,远忠矣。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

  不忠、不孝、不义,还有比这更严重的事情吗?

  田母这番直击人心的训诫,使田稷羞愧难当,他立刻退还了财物,并主动向齐宣王坦白自己的罪过。

  齐宣王听闻田母训子的经过后,深为佩服,对田母予以褒奖。

  田母的这段训子之言,尤其是“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等警句,今天仍广泛流传。

  梳理近年来法院审理的贪腐案件,或多或少都与家风不正、家教不严有关。从查处的案例看,面对家人“代理收钱”“牵线分赃”等借权谋利的行为,有些人困于亲情、囿于情面而不加阻止,甚至一味纵容,导致“贪腐夫妻档、父子兵”“全家腐全家覆”的悲剧。

  一些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其自身不正、公权私用是根本原因。但其家人法纪意识淡薄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人习惯攀比,怂恿亲属公权私用;有的人通谋合伙贪腐,把权力当作自家的“致富工具”;有的人抵不住诱惑,成为他人行贿的间接突破口。

  这些都一再表明树立清廉家风对于倡廉防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谱系中,家文化占据重要位置。“田母教子”的故事告诉我们,每一个家庭都可能遭遇不同的变故,如何才能让家之幸事多些、家之灾祸少些,使家运恒久,福祚绵长?那就是要定家规、有家训、正家风。清以传家,廉以治家,如此才能使廉政廉洁之树根深叶茂。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家风建设。毛泽东的“家风三原则”、周恩来的“十条家规”……一封封泛黄的家书、一条条深刻的家训、一段段动人的家事中展现的红色家风,穿越时空历久弥新,焕发出强大的感染力,也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涵养良好家风贵在落实落细,严家教、正家风重在一点一滴。“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关键要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既要坚持以身作则,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也要对亲属子女看得紧一点、管得勤一点,关紧“后门”、管好“后院”,守住亲情关,让家庭成为心灵的归宿、幸福的港湾。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通过开展一系列培育好家风的活动,推动形成父母教育子女、妻子警示丈夫、丈夫引导妻子的家庭助廉良好局面,让家人当好“廉内助”,把好“家门”、守好“后院”,使家庭真正成为清净的园地、廉洁的港湾,这对廉洁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