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枫”破浪 “小法庭”亦有“大作为”
——天门法院干驿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纪实
2024-06-19 14:13: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姚学妍 杨书洁
 

  晴滩河畔景如画,碧水悠悠映日光。坐落于江汉平原的湖北省天门市干驿镇,古称“晴滩”,是一座因驿站而兴的千年古镇,素有“鱼米之乡”“文化之乡”“著名侨乡”的美誉。天门市人民法院干驿法庭正扎根于这片沃土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以“小法庭”发挥“大作用”,积极融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以创新与实干为笔,描绘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新画卷,守护一方人间烟火。

  联调联动,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

  “远亲不如近邻,你们这么多年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理应互相帮助才是。”

  “有矛盾可以好好商量,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打人是不对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6月13日上午,在干驿镇综治中心,干驿法庭干警联合“枫桥式”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正对剑拔弩张的当事人鲁某和卢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原来,鲁某与卢某两家土地相邻,双方都认为对方占用了自家宅基地,冲突不断,关系日渐紧张。在一次剧烈争吵中,双方产生肢体冲突,卢某受伤住院,期间鲁某未支付任何医疗费用。

  从处理纠纷的村干部那里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干驿法庭当即启动“法检警司综”联调联动机制,联合各方力量,到双方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并组织相关人员多次做两方当事人工作,从思想上消除双方的隔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干驿法庭随即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鲁某当场将赔偿款7万元支付给卢某。

  “人民法院为调解协议出具司法确认,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既有人民调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刚性’,能够省钱省时省力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干驿法庭负责人罗伟介绍道。

  干驿法庭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面对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干驿法庭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枫桥式”检察室等,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起“法检警司综”联调联动机制,共同签署《“法检警司综”联调联动机制合作备忘录》,以更高效率、更大合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今年以来,干驿法庭诉讼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10%,诉前通过互动式法律指导、部门联动排查、化解矛盾90余件。

  “俗话说,朋友多了路好走,化解群众纠纷也是如此。解纷‘朋友圈’扩大了,政法部门凝聚合力,各自发挥优势,更有助于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干驿镇党委书记刘刚为联调联动机制点赞。

  判后回访,谱写婚姻家庭“幸福歌”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你们离婚后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和权利。”4月15日,在法官、人民调解员、镇村干部的联合调解下,干驿法庭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胡某和蒋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各自抚养一个小孩。当天,法官对胡某和蒋某发出全省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提醒双方在离婚后要继续关心、呵护小孩的健康成长。

  在《提示卡》发出一段时间后,承办法官仍然牵挂该案的履行情况和小孩的生活状况。“孩子最近怎么样?有没有因为父母的离婚受到影响?”“是否有按照《提示卡》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承办法官来到小孩所在学校及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对当事人予以再次提醒,对其子女进行心理疏导,调和孩子和父母间的关系。

  “《提示卡》发出容易,但当事人是否实质履行对未成年子女而言才是关键,因此判后回访很有必要。”承办法官表示。

  为此,干驿法庭针对涉未成年人抚养、老年人赡养以及弱势群体等家事案件,创建了回访机制,对家事案件“三必访”,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探视权案件必访,涉家暴类案件必访,涉老年人赡养分歧大、矛盾深的案件必访,持续跟踪案件审理效果,对未成年人、老人、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安排亲情探望、司法救济等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今年以来,干驿法庭发出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卡、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等39份,通过家访、学校访、电话访等方式对审结的58件案件100余名当事人进行了回访。

  能动履职,搭建暖企惠企“高架桥”

  “我们要求冻结湖北某科技公司名下账户资金!”天门某开发公司租赁房屋给湖北某科技公司使用,因租金178万元迟迟未收回,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如果冻结他们的账户,会导致资金无法流转,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还款更加无望,这对两方都不利。”考虑到双方均系企业,干驿法庭承办法官表示,应采取审慎方式审理案件,尽可能降低案件对双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经核实,湖北某科技公司名下有其他不动产,承办法官建议将其名下价值相当的不动产作为置换担保财产。这样,在保障天门某开发公司合法债权的情况下,帮助湖北某科技公司释放企业现金流,解决了资金周转难题。

  庭审当日,承办法官从持续合作、长远利益、企业信用等多角度出发,对双方分析利弊、释明法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湖北某科技公司当场将筹措的资金178万元,一次性给付完毕。

  干驿法庭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邀请乡镇企业家代表,召开3次企业家座谈会,吸收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根据企业“司法订单”,在法庭设立涉企服务绿色通道,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贯穿立审执全流程,共调解涉企案件10件,走访企业11家,开展普法宣传5次。

  “‘小法庭’亦可有‘大作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人民法庭共同的目标,天门法院将朝着这个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进一步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中,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用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用为民初心守护万家灯火。”天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黎笋如是说。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