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思维推动联络工作
2024-06-19 10:36: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正源
 

  人民法院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要坚持质量优先的工作导向,避免唯数量论,摒弃“为了联络而联络”的工作思维,应该以创新性的思维不断丰富联络工作形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能够从不同视角、不同场景中了解法院、监督法院、支持法院。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联络活动的开展重在提前策划安排,根据代表委员的职业、年龄、性别等各方面特征有的放矢、量体裁衣,真正做到“有心有情有力度”,既要避免联络活动的违和感及不合时宜,又要让代表委员们感觉到恰如其分。笔者认为,坚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是坚持创新思维丰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形式的必然选择:

  一是联络方案精品化。以精心选择的典型案例、关注度较高的重要案件为载体,结合当地风土人情、特色产业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设计一批精品化联络方案,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展示案件办理的特殊环节。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座谈会,让代表委员更好地了解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二是联络对象专业化。充分发挥不同行业代表委员的资源优势、专业特长,找准代表委员监督工作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利用代表委员的专业能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针对性邀请医疗、建筑、教育等不同行业代表委员参与行业性纠纷调解,借助代表委员的专业建议促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例如,邀请关联行业代表委员参与司法建议座谈会,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帮助法院撰写专业化、高质量的司法建议。

  三是联络反馈常态化。除开展日常的联络活动以外,需常态化反馈联络意见与成果,主动争取信任和支持,拓宽沟通渠道。代表委员关注或反映的涉及法院工作的社情民意,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办理,及时主动反馈办理情况或结果。用好联络载体,常态化向代表委员赠阅法治类等报刊期刊,让其更多元地了解法院工作。充分利用代表委员联络站等信息化交流平台,推送联络工作相关新媒体报道,宣传代表委员参与联络活动的风采,不断提升代表委员的认同感、尊荣感。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