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渑池:庭审“搬进”校园 法治教育“零距离”
2024-06-14 14:21: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代文官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6月13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渑池一高志诚楼阶梯教室,公开庭审了被告人白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让200余名学生感受了一场原汁原味的刑事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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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9:40,阶梯教室里已坐满了来“听课”的学生,而台上的“老师”则是穿戴整齐、神情威严的法官和公诉人。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由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正式开庭。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紧密衔接,庭审秩序井然,学生们一边仔细聆听,一边埋头做着笔记。被告人白某某当庭表示认罪后,法庭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他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被告人白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刘韶兴法官针对此次案件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现场向学生们释法,并结合审判经验,向同学们强调了案例中的犯罪性质,教育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规范自身行为,遇到问题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同时,鼓励同学们培养法律素养,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今后,渑池县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工作职能,扩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普法讲法内容,不断加大校园普法力度,定期开展“庭审进校园”“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带法律“走出去”,把学生“请进来”,护航校园安全,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