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村委联动解纷 家门口“修复亲情”
2024-06-14 09:52: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郭安丽
 

  “都是亲兄弟自己人,现在矛盾化解了,以后好好相处,有事情还得靠自己人帮。”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彭洪荟法官对三位70岁左右老人说。三位老人听完法官的一席话,眼眶湿润起来。四个小时的现场调解,三兄弟终于握手言和。

  近日,临沂兰山法院立案庭彭洪荟团队将调解室“搬”到兰山区义堂镇某村,联合该村村委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遗产分割引发的纠纷,解开了当事人心结,弥合了亲情裂痕,也传递了司法温情。

  七旬兄弟因拆迁款对簿公堂

  三兄弟中,大哥73岁、二弟71岁、三弟69岁。老母亲去世后遗有村中民房一处。今年年初,民房拆迁,拆迁补偿款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12.8万元,被作为长子的大哥领取。获悉该消息后,二弟、三弟以其母亲生前未留下遗嘱为由,要求将房屋拆迁款在三兄弟之间平均分配。在被大哥以“照顾母亲时间最长”为由拒绝后,二弟、三弟将大哥诉至兰山法院。

  把调解室“搬”到村委会议室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彭洪荟考虑双方当事人都是上了年纪的亲兄弟,决定尽最大可能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在经过前期沟通后,彭洪荟与调解员张洪彬于6月4日下午2时来到三位老人所在的村委,邀请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参与该起纠纷的化解工作。

  调解室设在了当事人所在村委一间不到20平米的会议室里。三位古稀老人以及各家已到中年的儿子都来到了调解现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首先介绍了该村的拆迁政策,就补偿金额的计算以及后续还建房屋的分配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面对面”纾解 “背对背”调解

  面对已被领取的12.8万元拆迁款,被告认为自己排行老大,且对母亲“尽孝时间长,照顾多”,应该多分。二原告则认为,被告不顾及兄弟亲情“独吞”拆迁款,不道德。更令二原告担心的是后续的还建房物分配问题:“若还建楼房建好了,还是老大‘独占’怎么办?”……调解现场,三兄弟一言我一语吵的不可开交。

  看着三兄弟“面对面”已经把心中的“怨气”纾解的差不多,调解人员在释法明理后,随即开展“背对背”调解工作。

  “你是当老大的,得顾大局带个好头,老母亲留下的东西,于情于理得三个兄弟都有份。再说了,老母亲希望你们兄弟闹成这样吗?……”张洪彬把作为大哥的被告喊到另一间办公室,耐心的劝导起来。

  这边,彭洪荟用接地气的话语,把法律讲到了二原告的心坎里:“你们大哥是不是对母亲照顾的多一些?你们当弟弟的是不是也得适当的给大哥点辛苦费?都是亲人,不能太斤斤计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接近下午6时,三兄弟再次聚到了一张调解桌前。

  后续矛盾一揽子调处 实质化解纠纷

  在法官、调解员、村委成员历经4个多小时的持续努力下,三兄弟最终就拆迁赔偿款的分配达成统一意见,并一致同意就后续还建房屋的处置,在本案中一次性解决。

  调解人员用情理法三条线,把这家人重新“串”到了一起。不到二十平方米的调解里,在这个下午,涌动着调解组成员们为民解忧的真心,以及三兄弟重归于好的真情。

  该起遗产继承引发的家事纠纷案件成功化解,是兰山法院联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联动解纷、为民服务的又一具体实践,既解决了困扰双方的遗产分割问题,又修复了出现裂痕的亲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兰山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丰富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到具体个案中,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把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