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银行卡冻结显威力 妻子主动替夫还款
2024-06-12 10:42:35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肖星月)“法官,这张卡是我老公的工资卡,我愿意替他还钱,能不能帮解除冻结?”近日,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的妻子主动联系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愿意替其丈夫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1999年8月至2016年8月期间,马某在福建省沙县某实业有限公司工作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2016年9月,马某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于2016年10月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按照规定向马某按月计发2016年11月起至2018年9月期间的失业保险待遇。但马某在该期间已重新就业,按规定,马某再次就业后不再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马某继续领取了失业保险金及医保计31443.6元。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发现后多次找马某催要,双方达成分期退还协议。但马某未按约履行,仅退还2400元。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遂将其诉至法院。经调解,马某同意分期退还失业保险金及医保金29043.6元。但马某仍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马某依旧置若罔闻。见马某一直不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系统查到马某名下的银行卡账户有财产并采取了冻结强制措施。当马某妻子得知马某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马某妻子将该案件的案款履行完毕。在马某妻子将款项打入执行账户后,执行法官及时对上述银行卡账户解除冻结。至此,案件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