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侯若曦 陈雨点)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日前,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白果乡两河口村,开展巡回审判进乡村活动,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环境,牢筑绿色屏障。
青山为背,良田衬底。6月5日,在两河口村委会,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恩施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现场开庭审理一起因架设电网捕猎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被告人姚某在自家田地四周违法私自架设电网,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期间猎获1只野猪。白果乡供电所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姚某某架设电网的行为,遂报警并与派出所民警将现场铁丝依法处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在禁猎期、禁猎区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获野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不仅涉嫌非法狩猎罪,而且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环境资源修复责任,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深刻忏悔,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罚。经合议庭评议,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进行综合评判,依法对被告人姚某某判处刑罚,并择期宣判。
“来到案发地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十分有意义,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旁听庭审,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感受到损害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以案为鉴,敲响警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审判长张云路说。
为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当地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现场村民送上宣传手册,同时围绕“世界环境日”宣传主题,法官结合案情,向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一步释法明理,讲解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大家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下一步,恩施市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打造环资审判工作品牌,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积极拓展环保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老百姓更加知法、懂法、守法,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愿景,为恩施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