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化解了,我们企业的项目活了,不用再为这些纠纷烦恼了!”近日,广东省高州市某实业公司的负责人李某在调解书上签字后,高兴地说道。
就在不久前,某建筑公司的20多名建筑工人怒气冲冲地来到实业公司门口,阻拦公司员工和车辆出入。
原来,实业公司是一家大型上市企业,近年在高州市金山工业园区投资建厂,2021年再次投资3000多万元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由建筑公司承包了该工程建设项目。2022年9月,工程项目完工后,实业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给建筑公司,其后双方对已完成工程量和验收标准等方面存在争议,300多万元工程尾款没有进行结算。
不久,建筑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便以实业公司未结算工程款为由,拖欠30多名工人工资80多万元,让工人直接向实业公司去催收,于是出现了工人围堵实业公司门口的一幕。
高州市金山街道综治中心主任郭曼蕾接到实业公司的情况反馈后,随即启动“庭所共建”诉源治理机制,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人社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达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开展现场调解。
“拖欠工资属实,但公司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实在没有办法。谁让你们不结尾款?”建筑公司代表黄某诉说着自己的苦衷。
“工程量不是还没核算清楚吗?这能成为工人围堵公司的理由吗?你们必须要赔偿损失。”李某随即反驳道。
这时,有工人提出,建筑公司还有因工受伤的工人,赔偿款70多万元也没有赔付,这次要一并解决。
“得知我们资金周转困难,为公司提供混凝土的混凝土公司也要求支付拖欠的180万元混凝土款项,公司是一点办法也没有。”黄某坦言。
这样的连环纠纷该如何破局?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庭长朱祖永算了一笔账:矛盾如果没能在诉前化解,拖欠工人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就有30多件,加上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有40余宗案件进入法院,就算审理也很难实现案结事了,最好的办法是一揽子化解。
了解清楚各方诉求后,朱祖永提供法律意见,郭曼蕾稳控各方情绪并组织协商调解,司法所所长陈燕敏进行释法说理,“庭所共建”机制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施所长,一下子抓住了问题症结:“要打破僵局,必须首先想办法促成实业公司与建筑公司就工程尾款达成协议。”
联调过程中,金山法庭发挥法律业务优势,司法所发挥调解力量优势,指导综治中心组织实业公司和建筑公司拿出工程承包合同等单据材料,对工程尾款进行现场结算。公开透明的结算过程使得双方心服口服,一致认可联调小组计算出的工程尾款。
由于建筑公司暂无现金支付工资,朱祖永建议实业公司从尚欠的工程尾款中,拿出部分款项提前支付工人工资,抵扣后再将余款支付给建筑公司。
实业公司希望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建筑公司希望早日付清工人工资,这个合理建议当即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同。
接着,联调小组乘胜追击,组织实业公司、建筑公司和工人代表进行三方调解。
由于前期人社部门已对工人工资进行了劳动仲裁,建筑公司和工人们对拖欠的工资数额均没有异议。
经过三方协商,实业公司、建筑公司及工人代表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在签订调解协议后十日内,由实业公司从尚欠的工程尾款中拿出80万元垫付工人工资。
这时,工资纠纷顺利化解的示范效应得到充分体现,“庭所共建”联调小组趁热打铁,继续组织实业公司、建筑公司与混凝土公司、受伤工人进行调解。最终,混凝土公司、受伤工人均表示同意按照工人工资调解模式化解纠纷,由实业公司从尚欠的工程尾款中提前支付混凝土货款和工人工伤赔偿款。
至此,一场错综复杂的300多万元涉企连环纠纷,在法庭、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
这是高州法院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的一个缩影。高州法院推动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庭所共建”,建立集“组织联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于一体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3年,高州法院指导化解各类诉前纠纷3000多件,收案数同比下降3.87%。今年1月至4月新收案件3321件,同比下降3.79%,继续呈下降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