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少年审判法官”系列报道——
“要让保护孩子的人先‘看见’”
少年审判工作事关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预防和惩治同样重要。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少年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秦硕看来,孩子的问题,最终可能反映在五年、十年甚至更久以后,所以对于少年审判工作来讲,要解决的是未来的社会问题。
“少年审判的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所以和其他审判工作相比,少年审判的主动性更强。”秦硕表示,少年审判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并不是一份判决书,而是要利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恢复孩子正常的社会功能。少年审判法官需要通过审判程序,从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总结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而前移工作重心,主动在偏差行为或危险发生前做好预防工作,打足“提前量”。
在秦硕负责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女孩在没有教师指导的情况下,利用课间时间自行练习下腰动作,却不慎摔倒,且在摔倒20分钟后才被发现。虽然培训机构采取了救治措施,但因为损伤过重,女孩最终因脊髓损伤,导致一级伤残,面临终身瘫痪。
因为成年人的疏忽或者缺少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导致孩子的一生面临巨大的改变。
这一案件的审理给秦硕带来极大的触动。
秦硕认为,虽然此前已有多位专家提醒,“下腰”这一动作存在一定风险,但却仍未引起足够重视。如果家长能根据孩子的特点和兴趣选择适合的文体类培训,教师能在前期做好预防和保护措施,就可以尽量避免类似的结果发生。
做好未成年人的预防性保护工作刻不容缓。秦硕说,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就要把预防性工作的普及真正落实到家庭、学校、社会层面,解决在未成年人发生问题或遇到风险之前,要让保护孩子的人先“看见”。
“在解决个案问题的同时,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更多的应该落实到社会层面的群体性的保护。”秦硕同时提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持续性、专业性、综合性、联动性的特点,预防工作绝不是司法程序能够独立解决和完成的。只有各个行业、部门共同承担起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的责任,才能真正织牢、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
“走进少年审判法官”系列报道——
“办理的不是一个案件,而是孩子们的人生”
“我办理的不是一个案件,而是孩子们的人生。”这是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法官经雯洁在工作中的“口头禅”。
2021年,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全国首家互联网少年法庭,集中管辖涉网未成年民事案件。作为互联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创建者和参与者,经雯洁是互联网少年法庭的首批法官之一,主要审理未成年人涉网纠纷。
在多年的少年审判工作中,经雯洁遇到过许多在网络世界中迷失自我的孩子。“有的孩子花费数十万元充值网络游戏;有的孩子因遭受网络欺凌而休学;有的孩子私下会见网友被骗数万元……”这些案例让她认识到,网络司法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在经雯洁看来,少年审判工作与其他审判工作相比,更注重审判职能延伸的工作。在她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名14岁的初中女生偷用父母的钱,在某网络漫画平台充值浏览漫画108部,共支付1400余元。经雯洁通过在平台注册账号,并调查涉案平台的运营情况,发现孩子看过的漫画存在着大量的刺激性、挑逗性语言、裸露的画面等不健康的内容,且该平台曾经因漫画内容违法而被行政处罚过。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漫画内容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平台全额返还充值款。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还能“更进一步”。“考虑到平台上还存在大量的未成年用户,我们向其发送了司法建议,督促其整改,最终平台下架了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全部内容,从源头上杜绝了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可能性。”
经雯洁说,为了孩子们,在法庭之外做些什么、做多少,都不为过。
谈及法院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如何更好作为,经雯洁认为,法院应加强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尽可能采取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审判方式和措施;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联合帮教等工作机制,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和帮助。
少年审判工作的成就感,体现在对孩子的帮助和挽救以及社会责任的履行。通过审判和持续性的普法工作,能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让沉迷网络的孩子重回校园健康成长。经雯洁说:“这就是我工作的价值所在。”
“走进少年审判法官”系列报道——
“用实际行动给司法留下一抹温情的亮色”
少年审判工作被称为“特殊的希望工程”。少年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体现着以未成年人为中心的一种新的内在的法律逻辑。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治护航。
作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王伟自2014年起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在他看来,对于孩子,从家庭之爱到社会之爱,都不该缺席。
“少年审判法官会持续关注案件审结后未成年人的成长轨迹是否得到了矫正、生活环境是否得到了有效的保护。”王伟表示,这就需要法官在审判之外再多做一些。在法庭内,要做到“寓教于审”,要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感化,在宣判后要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要责令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审结后应该起到未成年被告人的人生“重启”的效果;在法庭外,要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内心的需要和渴望。
在做法官助理期间,王伟曾辅助法官办理过一起拐卖儿童的刑事案件。案件中,孩子出生第三天即被其生母出卖,因为孩子的母亲在服刑、父亲下落不明,孩子被解救之后一直在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临时监护。案子审结后,后续工作仍持续了约三年——
王伟所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党小组多次前往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看望被拐儿童;多部门就户籍问题、监护问题、福利机构接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进行座谈,最终多部门联合发力,为被拐儿童最终完成落户安置工作。
“不能就案办案,要源头解决实质化解。”这一理念在少年审判团队中深入人心,王伟当法官后,也一直用此标准要求自己。
怎样实现“延伸保护”?王伟提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未保委、教委、民政部门、学校等单位应当加强合作、增强联动,共同为涉诉未成年人创造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推动建立由未保委、法检两院、社区青年汇、爱心企业等共同组成的综合性帮教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涵盖就业、学习、城市体验等多样化服务,回应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需求。
未成年被告人走上正途、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调解成功、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孩子拥有幸福美好的人生……这一幕幕串起来,构成了少年审判法官成就感的来源。
“少年审判队伍是一个不一样的团体,法官应当坚守法治信仰,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倾注所有的热心,用实际行动给司法留下一抹温情的亮色。”王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