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深入细致的司法保护
2024-05-28 10:30: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访谈对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金水

  法周刊:今年是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请介绍一下上海一中院在未成年人审判方面的工作情况。

  吴金水:作为全国首批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改革单位之一,上海一中院少年审判庭于2007年5月成立,标志着上海法院开启综合审判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模式。2017年起建制为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受理案件范围扩大为涉未成年人案件和家事案件。上海一中院持续打造以未成年人保护为核心的“春雨护苗”特色党建品牌,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全面提升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17年来,上海一中院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锚定未成年人保护的重点、难点、热点,与时俱进更新审判理念,开拓创新审理模式,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深入、细致的司法保护。审结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及影响力的案件,先后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法周刊:上海一中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和做法?

  吴金水: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健全的特点决定了需要给予特殊、优先、全面的保护。紧紧围绕“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的上海法院工作主线,上海一中院依法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和广度。

  一是建立高标准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通过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采取法官指导、学校配合、专业人员参与、社会团体协同的方式全方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建立诉前排查摸底、诉中强化指导、案后回访反馈的全流程、闭环式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形成全角度、立体式、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引导父母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确保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落实。

  二是完善全链条的实质性化讼解纷机制。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审判思路,建立诉前、诉中、判后全链条的解纷机制,提升审判质效、严控程序空转。坚持多维度联动,借助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及专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促进多元共治,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抓前端、治未病,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

  三是构筑专业化的审判辅助体系。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全面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家事调查、心理疏导、探望监督、家庭教育指导、回访观护,为法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支撑。建立跨专业、多行业、多层次的专家库,为审判工作提供多维度、有深度的智力支持。借助上海数字法院建设的契机,坚持数字赋能,用好应用场景,为未成年人保护插上数字化的翅膀。

  四是做实司法延伸工作、推进诉源治理社会化。主动靠前一步、多走一站,通过典型案例、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普法宣传、巡回审判、培训授课等措施,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有机衔接、协同融合,促进源头治理,将诉源治理全方位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法周刊:下一步,上海一中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吗?

  吴金水:在做足、做精、做实前述各项举措的基础上,以“春雨护苗”特色党建品牌为依托,以涉未成年人审判40周年为契机,上海一中院将再接再厉,努力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到更高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因案制宜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坚持德法共治、协同共治,多元联动密织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坚持诉源治理、前端化解,多管齐下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源头预防。今年4月,上海一中院出台了《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审判实施细则》,在试点改革综合审判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经验的基础上,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改革,融合贯通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职能,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体系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大局。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