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4-05-22 09:30: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大为 陈璨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淮安市新安小学校长 张大冬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

  作为一名教育界的人大代表,我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特别关注。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普法宣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观念,我认为法院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要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加强联合治理模式建设。要强化联动协作,构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化保护格局,依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共同撑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蓝天”。全面推进涉未成年人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会同妇联等单位组织深化家事纠纷联动调处机制,推行法官与妇联干部“一加一”结对,联合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干预项目,形成法院、妇联和社会组织之间的联动对接机制。积极探索婚姻家庭案件先行委托调解机制,以调解为圆心,以法理和情理为指针,绘就诉源治理服务圆。提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正效果,做好回访帮教、心理疏导、联合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延伸工作。

  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乡村儿童法治教育。法院要主动“请进来”“走出去”,和乡村学校建立结对,经常性到乡村学校开展普法工作,指导农村学校组织模拟庭审等活动。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纳入法庭工作范畴,增强乡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引导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防止留守儿童因监护缺失受到不法侵害、走上人生歧路,让“法”和“爱”伴随孩子们成长。

  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工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在继续开展校园法治讲座、社区法治宣传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作用,制作具有实效性、针对性的未成年人普法宣传作品,积极拓宽未成年人和家长学法途径。建成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室,组织学校师生和共建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培育提升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开展“法院+校园”“法官+老师”法治宣讲活动,建立青年法官志愿者宣讲团队,和“法治副校长”等活动相结合,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努力提升宣讲效果。

  (赵大为 陈璨 整理)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