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庹庆明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有机衔接、协同配合是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迫切需求,更是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近段时间,河北省邯郸市初中生被害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们在痛心疾首的同时,也应该通过此案件进行反思和汲取教训。比如,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个别犯罪手段极为残忍,其背后是否都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当问题?学校在日常教育中是否应进一步增强法律方面的教育?全社会需要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方面的关注和引导,需要对网络暴力、校园霸凌等进行有效干预和制止。
我建议,推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生态圈”。第一,要加强对家长群体的培训指导,避免家庭中“亲子关系缺位”“亲子关系越位”以及“原生家庭的伤害”等问题发生,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和良好的亲子关系;第二,要注重发挥家校互动作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培养青少年积极正面的兴趣爱好,鼓励其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社会参与意识和社会能力;第三,政府部门要加大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的投入,整合社区、医院、学校等资源,建立专业人才队伍,打造完善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机制,做好家庭教育宣传和指导服务工作。
法院则要持续加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把“关爱、教育、疏导、回访”等工作贯穿始终,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断完善和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深化法院与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协作,结合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模拟法庭、巡回审判等特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对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开展广泛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