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庭审“标准化”推动实现庭审“实质化”
吉林高院出台“三大诉讼”庭审标准
2024-05-19 08:25: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柏巍 常非凡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公诉案件庭审标准(试行)》,结合前期出台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审诉讼案件庭审标准(试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一审诉讼案件庭审标准(试行)》。至此,吉林高院完成了“三大诉讼”庭审标准制定工作。

  在庭审标准制定过程中,吉林高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刑事、民事、行政庭审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及常见高发的不规范行为,严格依据“三大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从庭审流程、庭审秩序、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有针对性予以明确和规范,并在全省法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制度标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据了解,吉林高院针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庭审标准的制定,既是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标准化建设年”的重要内容,旨在以庭审标准化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化,通过加强业务条线指导,加大内部培训力度,邀请检察院、行政机关、律师等“同堂”培训方式,以庭审标准的普遍适用推动办案效率提高、案件质量效果提升、庭审秩序增强,进一步提升当庭宣判率,真正发挥庭审在查明确认事实、厘清争议焦点、准确适用法律、公正依法裁判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