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金沙人民法庭紧抓春耕备耕关键节点,以“法律护农助春耕”活动为主题,多举措找准法律服务“三农”切入点,开展“送法上门”“现场调解说法”等司法服务项目,全力护农、惠农、助农,用法院力量为辖区春耕备耕生产保驾护航。
“说理+释法”春耕案件调解暖民心
近日,金沙法庭收到多起某农资商店起诉农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办案法官注意到这几起案件标的额都很小,多为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经了解,这些农户都是在案外人张某手里赊购的种子,张某从农资商店拿货,再卖给这些农户,从中赚取差价,获取利润。但农户们种植该种子后出现发芽率低、不出苗现象,造成当年收成严重减产。有农户表示,自己还没有要求赔偿,反倒被起诉,情绪异常激动。
考虑到案件直接判决不利于矛盾的实质化解,办案法官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制定了几套调解方案。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提醒原告,种子有问题是事实,其售卖的种子种植后出现大量减产现象,已造成农户们一定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提醒农户这些案件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证据大都已经灭失,若要追究索赔,会耗费更多人力财力。经多次调解后,农资商店对种子款进行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批涉及问题种子纠纷的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进村+入棚”春耕专项普法实打实
法庭瞄准春耕备耕期间易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农资购销等矛盾纠纷,深入开展进村、入棚、到田头普法送法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宣传与春耕生产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引导农民增强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并就如何有效留存和固定证据、有何维权途径、如何降低风险等问题,进行指导和解答。
“走访+座谈”春耕法治宣传面对面
法庭主动走访辖区销售种子化肥、农机农具等商户,宣传介绍农业法、种子法及农产品销售质量等级等相关法律知识,嘱咐商户们做好农资进购的把关、备案、质保、技术支持等环节,增强法律意识,开展合规良性经营。法庭又与辖区村委会联合召开座谈会,提醒村民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农资产品并保存购买凭证。活动过程中,共计发放法律宣传单500份。
春耕春种,农资先行,农资质量安全事关农业生产和农村稳定大局。在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路上,金沙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做实防患未然、矛盾化解、服判息诉,服务乡村振兴、保障农业生产,携手辖区群众共同奏响法治为民“幸福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