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岭法院发出全省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2024-05-07 08:59: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天航 袁子晨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日前,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针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随案发出全省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用最有温度的司法守护“未”来。

  原告小王(化名)与被告小丽(化名)属于自由恋爱,青春靓丽的小丽让22岁的小王一眼动心,不久两人开始交往,感情如胶似漆,于2020年8月登记结婚,正式步入婚姻生活,并很快迎来了爱情结晶。本该幸福美满的小家庭,却开始经常发生矛盾,二人为一件小事吵得不可开交成为常态,导致夫妻间感情被逐渐破裂,小王无法忍受如今的婚姻状况,也不愿再回到那个家,遂提出离婚。

  受案后,承办法官李晓东认真查阅案卷,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将原被告双方约到法院进行调解,试图为他们挽回婚姻。调解过程中,李晓东与他们唠起了家常,从他们相识唠到相恋,又唠到他们结婚生子,期间不时以过来人的身份和第三人的视角,与其分享婚姻生活经历、分析产生纠纷的关键点……原告看出李晓东的心思,表示两人目前状态分开是最好的选择。

  话落,李晓东抬头看向被告,只见被告释然的一笑,这让李晓东明白,这个关口要缓和夫妻关系希望较渺茫,随后便根据双方的意愿制作了调解书,约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分配及子女抚养等系列问题。“离婚了,你们不再是爱人,但仍是家人,还是要相互关照。”李晓东看着原被告双方嘱咐道。

  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后,李晓东向当事人发出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为其细致解读每项条款内容,同时,向他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督促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履行好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给孩子更多的关心关爱,及时回应未成年人情感需求,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双方当事人表示,请法官放心,会继续履行好父母责任,更好陪伴孩子成长。

  护“未”成长,父母首责。日后工作中,长岭法院将深入贯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涉未案件当事人、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