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患尘肺病 法院调解获赔偿
2024-05-10 14:36:50
 

  中国法院网讯(幸慧)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

  杨某从事采煤作业逾二十四年,2015年经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伤残情况为煤工尘肺壹期伴陈旧性肺结核,鉴定结论为伤残七级,2021年复查鉴定伤残情况为职业性煤工尘肺叁期,鉴定结论为伤残三级,无护理依赖。杨某多次找到单位要求处理工伤待遇事宜,但单位未能处理,杨某只能自费治疗。2023年杨某向某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因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不予受理。无奈之下,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了解到杨某目前的身体及治疗状况,第一时间与单位取得了联系,在得知单位已按照国家政策为杨某购买了工伤保险,且杨某的参保地属于省级参保,本省对退休后鉴定为工伤的相关待遇政策多有变更,按照规定杨某应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承办法官考虑到申领的程序繁杂、时间也长,杨某的身体情况不宜过多奔波,同时杨某也需要资金用于治疗,多次与单位沟通协商,单位同意先行向杨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再由单位代位处理后续事宜。最终杨某拿到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000余元,该案得以化解。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