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审“枫桥经验” 呵护“少年的你”
2024-05-15 10:16: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汉霖
 

  说起华山,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西岳华山,但是在山东济南市也有一座“华山”,孤零零坐落于济南城郊的东北部,黄河的南岸。它海拔只有197米,却是济南城延续千年的历史文脉,早在春秋时期,它便是鞍之战的古战场,唐代诗仙李白曾登临赋诗,元代赵孟頫将其绘入名作《鹊华秋色图》之中。它被古人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华山。如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华山人民法庭,就设立在这片区域,坐落在华山脚下。

  两年前,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依托华山法庭率先成立济南市首个少年法庭。      两年来,华山法庭践行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少审“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司法先议制度机制,创新制定“禾苗计划”,实施司法“丰禾”“暖禾”“润禾”行动,打造具有历城特色的少年审判品牌,先后获评“济南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

  司法“丰禾”

  更新审判理念 确保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大化

  “虽然参加庭审十分紧张和害怕,但是能与家人坐在一起,感觉心里很踏实,感觉自己没有被抛弃。” 5月13日,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告人参加完庭审后说。

  此前,在审判庭上,审判席位于庭审正中的台基之上,两侧分别是公诉人席和辩护人席,二者相对,而未成年被告人则孤身坐在审判长对面。这样的布局,使未成年被告人处于一种被孤立的状态,难免产生紧张感、恐惧感、压抑感。

  历城区法院少年法庭以司法“丰禾”,通过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制度、机制的创新和探索,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打破传统刑事审判席位布局,调整各诉讼参与人在审判法庭上的席位设置。未成年被告人不再孤身坐在审判长的对面,而是坐在辩护人席,让未成年被告人位于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之间。

  “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庭审布局,从实际角度出发,未成年犯罪庭审席位的革新,能够将保护未成年心理健康以及教育感化工作落脚到实处。虽然表面来看是一种形式,但透过表面可以看到这样的方式能够使得未成年犯的尊严得到最大程度保护,与少年犯罪封存政策可以更有机地结合起来。”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侯某感慨道。

  在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担任该案的审判长姬广锴说,“少年法庭‘席位改革’既体现了控辩双方的真正平等,也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打开心扉,让其感受到国家、社会及家庭对其的关爱。从而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改造,更好地回归社会。”

  此外,少年法庭通过司法社工引入、优先适用调解等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最大化。

  去年,少年法庭审结一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该案是民法典实施后,历城区法院办理的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刘某某产下一名女婴后,将女婴丢弃在现场独自离开,后女婴被收养于市儿童福利院法院终审以遗弃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1个月。为最大限度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从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和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出发,少年法庭经审理后,判决撤销刘某某为被弃女婴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市儿童福利院为被弃女婴的监护人。

  司法“润禾”

  延伸审判职能 让法律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法槌落下,一起11岁幼女被性侵案尘埃落定,被告人徐某某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案件宣判后,姬广锴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复。

  在调查中,姬广锴了解到,受害女孩在徐某某家参加补习班时,徐某某曾多次对女孩动手动脚,女孩告知父母后,父母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进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同样是一名父亲,姬广锴对案件的发生心痛不已。

  通过对近年来办理的性侵类案件进行分析,姬广锴发现,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中,小学生和初中生被害人约占四分之三,多为熟人作案,且近年来通过网络视频等新型途径作案逐年攀升。“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我们零容忍,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但与此同时,对未成年人、家长、学校的普法教育也必不可少,必须将法律放入未成年人的人生行囊。”

  为此,少年法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普法教育“润禾”,全方位线上普法,多角度线下普法。

  ——开网课,在全省首开法官普法网课,为在校学生开设法官“云讲堂”系列讲座,保证学生法治教育不停课。

  ——办栏目,姬广锴法官根据少年审判案件的最新特点和动态,结合审判实践,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创办“法律‘锴’讲啦”系列说法栏目。普法短视频多次被各级媒体平台转发,播放量累计达几十万人次。

  ——学生、家长与教师法治教育并行,做好学生法治课堂的同时,结合涉少案件反映出来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盲区,开设家长法治夜校、教师法治课堂,家长会由法官来开,让法治教育成为教师的入职必修课。

  ——打造社区普法小阵地,充分利用党员“双报到”及“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在居民区内建立法治宣传文化广场,定期前往文化广场开展“以案说法”“民法典在身边”等法治宣传活动。

  司法“暖禾”

  加强协调联动 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对未成年犯罪人,特别是低龄的未成年犯罪人,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而对于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未成年受害人,也要注重加强心理疏导。”历城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尹受丽说,在少年法庭审判工作中,要认真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帮助他们重新回到人生的正确轨道。

  近年来,我们国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建立了包括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在内的全方位保护体系。而历城区法院少年法庭启动的“暖禾”计划,就是针对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融入日常,破解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出现的新困局。

  引入专业司法社工服务。早在3年前,历城区法院就与山东大学合作,签约“社会工作参与家事少年审判服务项目”。山东大学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承接历城区法院家事诉讼程序中的社会工作服务,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围绕婚姻家事类案件的家事调查、家事调解、社会关护与心理疏导等工作,积极开展探索与实践。此举既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犯罪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情绪管理、改变错误的认知和行为习惯,发现其存在的价值和优势,使其顺利融入社会,也可以为当事人及其家人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了解其物质和精神需求,帮助其快速走出家庭变化带来的痛苦。

  建立校园法官驿站。在历城区华山第三小学建立全省首个校园“法官驿站”,将“法官驿站”延伸入校园,充分利用法官业务优势、调解优势,积极上门能动司法、开展校园普法教育工作,就地化解校园内部矛盾,为在校师生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长大后,我要成为一名法官,穿上神圣的法袍。”历城区华山第三小学学生李泽晖与同学们一起接受普法教育后,感慨道。

  成立家事少年案件维权中心。联合区检察院、区妇联、山东大学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济南新亮律师事务所成立历城区家事少年案件维权中心,各成员单位间在信息共享,在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及预防未成年犯罪宣传等方面相互支持、密切合作,旨在维护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教育孩子需要多方努力。2023年5月9日,历城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济南市唯一一家司法先议改革试点单位。5月30日,历城法院就联合多部门成立了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整合全区资源,建立一站式校园安全处置机制。

  华山法庭庭长尹受丽介绍:“比如学生在学校出现问题,学校认为需要上报到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法院就会对该事件进行审核分类,再分配给能解决这个问题的部门。如果存在的问题更严重,则可以直接通过会商机制司法先议,进行罪错分级,看该行为属于一般不良行为还是违法行为,经过甄别后移送相应部门,制定相应矫治方案进行靶向治理。”

  历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牟宗伟表示,用好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这一平台,以“抓前端、治未病、护成长、守安全”为主线,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系列项目,健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和司法先议制度机制,着力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上下功夫、见成效、树亮点,努力为全市、全省“司法先议”制度试点提供“历城经验”、贡献“历城力量”。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