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清账,当事人重续兄弟情
2024-05-14 11:06: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山门人民法庭庭长 姚远光

  “姚法官真的用心,本以为帮我把钱要回来就够了,没想到您还为我俩考虑了这么多。其实把十多年的友谊维系下来,这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啊。”近日,当事人何某紧握着我的手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原告何某经营的某企业从事工业二氧化碳气体销售,被告周某在外地经营一家五金厂,因业务往来,双方相识并成为好朋友。逢年过节,双方家庭都会聚在一起庆祝,俨然就像一家人。

  基于多年友谊,彼此信任,何某将产品送到被告五金厂,由仓管签字确认后,没有及时催收货款。后因五金厂经营不善,被告周某将厂子转让另寻发展,并介绍原告何某继续为该厂供货。转让前后,原告共给该五金厂运送了价值12000余元的货物。碍于情面,原告既未要求被告出具欠条,也没有向被告催收。现原告因经济困难,向被告催收货款时,被告表示因事情过去太久,只记得还欠原告部分货款,具体数目不确定。双方经协商不成,原告诉诸法院。

  我负责承办该案。庭询中,原告提交了送货单作为证据,但送货单上既没有被告的签名,也没有加盖五金厂的公章,被告认为有一些货物是转让之后的五金厂使用的,与自己没有关系。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鉴于原告部分证据不完整,若一判了之,将有可能给双方本就产生隔阂的友情雪上加霜。我仔细揣摩案情,感到双方争议的焦点并不复杂,集中在票据的真实性上。我将心比心,综合权衡案件办理的最佳效果,决定调解结案,既有可能维系双方多年友谊,又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

  于是,我展开了对案件原委的进一步探索。

  “那时未让他出具欠条,主要考虑他厂子不景气,我们都是生意人,能体会到生意萧条,资金吃紧的时候,心里会有多焦急,所以我实在是拉不下那个面子,在他困难的时候踩一脚。”

  “并不是我不想还他货款,那时我满脑子都是如何把厂子的困境扭转过来,他是我最可靠的伙伴又是好朋友,习惯性地总是把他的货款放在最后去解决,我相信他能体谅我。”

  从双方言语中,我听到了他们在苦心经营中建立起来的相互依存、彼此成就、互相扶持的兄弟般的情谊。我决定把这个难以算清的账算清,争取能让他们重拾友谊,相携前行。

  我找到了五金厂负责人及当年接受货物的工作人员,和被告一起对照原告提供的送货单,一张张回忆和确认,逐项做好记录和签名。通过深入细致地清点,对20余张单据、12000余元的货款一一完成比对。被告对货款数额表示认可。

  最后,我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了一起,将每一张签好字的单据摆在面前,双方确认无误后,在我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周某现场将约定的货款汇入了原告何某的账户。我也借此表达了初衷:“我与你们都单独沟通过,你们其实彼此相互了解,也相信对方的为人,现在既然账款两清了,也请你们放下隔阖,重新面对今后的人生。”

  最终,在我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看到双方的友谊得到修复,我心里泛起了一丝甜意。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从最期望的结果出发,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相互认同融合起来,做深做细做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让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知,这应是一名民事法官的价值追求和职业底色。

  (姚远光/口述  李  果  付军慧 王  荣/整理)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