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放矢激发同理心 承办法官巧解涉企案
2024-05-11 09:39: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章志克 甘兆扬
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雷溪人民法庭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法庭”活动,采取有的放矢的劝导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为护企安商和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正能量。
据悉,被告某建材公司从原告某贸易公司处购买产品原料后拖欠货款。经催讨无果后贸易公司起诉建材公司,请求判令建材公司付清所欠货款。受理起诉后,雷溪法庭在核实案情的基础上积极进行释法和调处,而建材公司因资金紧张等原因对支付所欠货款持消极态度。为推动调解工作取得有效进展,承办法官结合涉企解纷经验为该案全力寻找突破口。经调查发现,建材公司先前曾作为原告起诉追索其被欠款项,贵溪法院依法为其维权并促使案件庭前撤诉。
掌握相关情况后,承办法官再次约谈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法院曾为其依法维权为切入点,通过有的放矢、有理有据的沟通劝导激发其同理心,引导其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经过耐心说服教育,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思想认识得到明显转变,承办法官随即乘热打铁,紧贴双方现状再次组织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就货款偿还事宜进行了多轮协商。最终,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建材公司分期向贸易公司付清所欠货款12万余元,雷溪法庭暖企护企的实际行动获得双方一致认可。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