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如我营商为企护航 诉前和解买卖纠纷
2024-05-09 15:32: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章志克 甘兆扬
 

  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雷溪人民法庭秉持如我营商理念,诉前成功和解一起双方矛盾较大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发展。

  据悉,被告某材料公司因生产需要向原告某商贸公司购买了两台设备,双方签订了详细的《供货合同》。商贸公司按约交付两台设备后,材料公司尚欠货款44万元未支付。经协商和催讨均无效后,商贸公司起诉材料公司,请求判令材料公司付清所欠货款。

  因该案为涉企案件,雷溪法庭受案后迅速组织诉前调解。在调处过程中,材料公司声称,其所购的设备仅有一台能够正常运行,另一台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现已闲置;而商贸公司则坚决否认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因双方各执一词,导致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考虑到如对涉案设备进行专业鉴定,将耗费较长时间并增加诉讼成本。为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诉累,使企业尽早纾困解难,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如我营商的理念,充分发挥涉企解纷经验,在阐明法律法规并答疑解惑的前提下,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发展利益角度出发,针对双方分歧快速厘清矛盾焦点和解纷堵点,全力寻求和制定双方均认可的解决方案。

  经精准发力和持续努力,双方最终在诉前达成和解协议:由材料公司向商贸公司退还存在争议的设备,商贸公司向材料公司退还先前多付的货款7万元,商贸公司继续为材料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设备提供技术支持。目前,双方均已遵照和解协议履行到位,为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良好样本和正向示范。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