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高墙 调解化心结
2024-05-09 15:21: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英 李梁勇
 

  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孔垄法庭远赴浙江省某监狱,开庭审理一起服刑人员离婚纠纷案,并促成双方当事人消除芥蒂,以调解方式和平解除婚姻关系。

  张某与汤某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女一子,两人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家中常年争吵不断。2022年,汤某因违法犯罪被浙江省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交付浙江某监狱服刑。面对漫长的刑期,张某对丈夫汤某没有家庭责任感、步入歧途的行为感到失望,对名存实亡的婚姻感到心灰意冷,遂起诉到黄梅法院要求离婚。

  孔垄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汤某正在服刑,案件如处理不当,不仅会激化家庭矛盾,还会影响汤某服刑改造。为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袁林杰决定到监狱开庭审理此案。

  承办法官随即与汤某服刑的监狱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诉讼材料送达流程及监狱开庭需要准备的材料,并确定了具体的开庭时间。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后,承办法官一行乘坐高铁奔赴浙江某监狱,开启了一场特殊的高墙内庭审。

  铁网内,面对妻子的离婚诉求,汤某抵触情绪很大。为缓解气氛、安抚当事人情绪,承办法官和原、被告双方拉起了家常。从两个小孩的入学教育,到家中老人的身体状况,在双方当事人絮絮叨叨的寒暄中,汤某的情绪逐渐缓和,眼中不时泛起泪花。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进行释法明理,将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进行解析,从张某一人独挑家庭重担的艰辛、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等角度以情相劝。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引导下,汤某深感愧疚、悔泪满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给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也感谢妻子这么多年为家庭作出的牺牲和付出,并表示理解妻子张某的离婚想法,自己同意离婚。

  经过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就离婚各事项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希望张某在汤某服刑期间克服困难,教育好子女,赡养好老人,并鼓励汤某遵守监规,好好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此案本着司法利民、司法便民原则,将法庭开进了高墙之内,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解达成调解协议,彰显了司法温情。后续,黄梅法院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为抓手,用真情解民忧、办实事,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