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4-04-29 10:48: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梁久军
 

  我们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积极推动人民法庭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换,职能作用由“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转型,工作模式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国家安。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入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2023年11月召开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转化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强大动力,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我们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积极推动人民法庭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换,职能作用由“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转型,工作模式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

  坚持四联共治,全力打造基层治理“桥头堡”。社会治理的关键是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抓前端、治未病,努力推动司法下沉和基层治理相结合,让力量在一线凝合,让问题在一线解决。一是坚持与党委政府联治。完善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协作机制,全面开展诉求收集、纠纷调处、审判兜底等一站式便民服务,积极服务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建设。以“万人成讼率”为牵引,推动指标数据精准考核到镇街、村居,引导促进更多法治力量向疏导端用力。二是坚持与村居网格联动。针对村居自治组织解纷能力较弱等问题,扎实推行“一镇街一法官、一村居一站点”,创新“群众说事、调解员说理、法官说法”解纷模式,打造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纠纷化解闭环。创新基层无讼建设平台,推动党委政府将“无讼村居(社区)”创建纳入考核评比,做实“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成讼”。三是坚持与行业组织联处。针对辖区特色产业、物业合同、企业交易等类型化纠纷,整合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等组织力量,建立行业调解中心,聚焦交易成讼风险、行业监管漏洞等,指导规范合同行为、重塑行业规则、加强自我管理,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四是坚持与社会力量联建。加大指导民调工作力度,通过个案指导、定期培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帮助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力量、提高解纷水平。强化村规民约指导保障和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发挥基层力量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实现预警信息共享、矛盾协调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坚持四优服务,全力打造诉讼服务“先锋队”。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兹在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坚定站稳人民立场,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守好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第一战线。以淄博市两级法院为例,我们一是优化家门口法庭布局。根据淄博组群式城市地域特点,坚持城乡并重的法庭建设理念,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新建、改扩建10余处法庭,在未设法庭的乡镇综治中心、重点村居、产业园区建设“E+智慧法庭”,配备移动便携、内外网联、电子签章的智慧审判设备,利用智能化办案平台高度拓展性、高度灵活性的优势,既可以在线指导调解、远程立案,又可以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巡回审判、立出文书、直接送达,把全套司法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二是优化跨地域专业法庭。突出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对行业性、类型化纠纷和区域性矛盾治理功能,构建科学合理的类案归口、分案机制,完善“一庭一专长”工作格局,实现“辖区案件就近化解、群众诉求就近办理。”三是优化全要素职能配置。坚持“让程序围着当事人转”的服务理念,当事人立案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案件审判、执行等全流程诉讼业务在法庭均可一站办理,建实让群众立等可取的“全科法律门诊”。四是优化个性化保障服务。立足乡镇和村居群众实际,坚持线下与线上并重的服务理念。一手抓全流程网上办案,全面实现跨域立案、线上庭审、在线调解、电子送达;一手抓个性化诉讼保障,适应高龄、低文化程度当事人司法需求,对来法院的当事人推行“肩并肩”帮办;组建诉讼服务队,对老弱孤残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点对点上门服务。同时,普及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绿色窗口或服务热线,推广未诉先办、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司法服务,推动个性化服务场景优化升级。

  坚持调裁主导,全力打造高效解纷“主阵地”。省其谳牍,可使无讼。人民法院不仅是司法案件的裁判者,更是矛盾纠纷的终结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为此,我们要树牢服判息诉目标导向,创新高效解纷办案模式,努力实现案无留牍,民无滞冤。一是做实调解优先。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始终,大力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培养宣传优秀人民调解员机制,有效激活基层自治力量。二是做实速裁支撑。把速裁队伍作为人民法庭重要办案力量,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程序,推广无书记员庭审、电子卷宗存档、要素式庭审、表格式文书应用,用好网格员辅助办案力量,有效提高查人找物、文书送达、事实调查等环节办案效率。三是做实精审兜底。坚持“程序要简便、质量不减配”,加强会诊会商,完善类案审理范式,打造法庭类案会诊中心,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内得到实质化解。探索以“繁案精审”带动“类案速决”示范性诉讼模式,深入总结多发性、典型性案件处理思路、裁判规则,深化多发性典型案件普法宣传,引导当事人参照示范判决结果协商解决涉众型和类案纠纷。

  坚持四强保障,全力打造法院工作“强支点”。根深而叶茂、本固而枝荣。人民法庭是法院重要的人才成长摇篮、干部储备基地、品牌培育厚土,要打好人民法庭建设这项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按照“组织有架构、活动有场所、运行有制度、实践有载体、创建有品牌”的目标,建立标准化法庭党支部,全面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实现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强化政策倾斜。完善法庭干警轮岗交流、择优选升机制,现人员配置、物质保障、人才培养“三优先”。对于根植基层、审判一线的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及时表彰,保护和激励法庭干警担当作为,把基层法庭建成法院人才成长摇篮、干部储备基地。三是强化硬件设施。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制式化、正规化,全面完善人民法庭“人防、物防、技防”工作体系,严密防范各类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强化文化建设。法庭文化建设十分重要,我们要积极推动法庭党建文化、诉讼文化、廉政文化内容和载体创新,加大法庭典型案件、法庭建设经验全媒体宣传推广力度,助力形成“典型培树、多点开花”的亮点培树新格局。

  (作者系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