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李金昆)为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通过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进一步构建良性借贷关系,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亮剑兴安护航银企”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之“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拉开序幕。
为确保此次执行行动取得实效,阿尔山市法院执行局与多个银行机构提前沟通部署,以集中解决涉金融案件执行存在的存量多、清场难、处置慢等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涉金融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案件有承办人、督办人、执行措施、执行期限和执行目标的“五有”工作责任制,确保所有目标案件做到件件有进展、件件有落实。
该院副院长李谢辉动员讲话表示,此次行动为期30天,鉴于阿尔山法院执行案件大部分被执行人分散于阿尔山外兴安盟盟内的客观实际,执行局在行动前要列出重点案件台账、精心策划行进路线、对被执行人情况进行摸底、细化相关执行措施、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法官您看,账户真限额了,明天早上我一定让媳妇把钱给送来,现在都凌晨4点了。”被执行人胡某某说道。
2019年胡某某作为主借人向阿尔山某商业银行贷款5万元,陈某某等二人为其担保。后因农业种植产业效益不好导致无力偿还贷款,被该银行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搪塞,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恰逢此次专项行动,执行法官将该案件纳入终本出清计划。执行法官经多方寻问找到胡某某后果断对其进行拘传,在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多方筹措资金现场履行完毕。
执行局长张冬在行动中强调,对每一件案件都要确保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对抗拒执行的“老赖”予以坚决打击,明确告知其抗拒执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也要注重运用心理战,对欠贷“老赖”加大释法明理力度,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
首周执行,执行法官不分昼夜奔波四镇五嘎查,执行30余案,执行完毕4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拘传4人,执行到位金额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