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法官跨越千里保全 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2024-04-26 14:15:04
中国法院网讯(翟杰 邵振南)近日,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跨省依法成功对案涉企业的一批异地机械设备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跨区域执行的力度和速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原告与被告辽宁某机械厂签订买卖合同,出售机械设备给被告公司,被告在收到设备后却迟迟不肯支付剩余货款。经多次索要无果后,原告向昌黎法院起诉并申请对被告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给予保全。由于该案涉及金额较大,且情况紧急,如不及时对被保全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紧急,该法院执行局作为保全裁定实施部门决定立即采取保全措施。
此次保全需要异地进行,昌黎法院执行干警立即着手赶制保全文书,执行局副局长邵振南连夜带队抵达辽宁省朝阳市某机械厂区,并在厂区办公场所将案件详细情况告知被告公司,向被告公司解答疑问、消除疑虑。经与被告公司负责人沟通后,带领双方当事人一起进入厂区生产车间现场指认涉案机械设备。全程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对设备现状进行固定,以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切实做到保全行动规范、公开、透明。
历时4小时现场指认、清点保全工作顺利完成,双方当事人对执法全程无任何异议,并现场签字确认。昌黎法院此次跨区域行动,深入践行了“如我在执”的办案理念,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