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找到他了!
2024-04-25 14:15:24
中国法院网讯(熊亿萍 许莹洁)“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林某(化名)了,你们快来福州!”晚上七点,随着申请执行人王某(化名)的一通电话,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及备勤干警马上到法院换装、准备相关材料后驱车奔赴执行现场。
2019年4月,申请人王某就与林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该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五金厂内的彩钢瓦棚及单梁起重机进行了资产价值评估。但经过一拍、二拍,涉案的机械设备均无人问津,以流拍告终。经征询申请执行人王某的意见,设备以变卖保留价74872元抵偿部分债务。2020年6月,执行干警通过走访调查得知林某长期外出,具体行踪不定。经多方查控,确认林某无财产可供执行,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4月12日,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人王某的电话后立即驱车3小时到达被执行人林某家中,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1时许,双方都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只能将被执行人林某拘传至明溪法院。直至凌晨5时许,执行工作迎来了转机,被执行人林某找来李某为其担保,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当场给付20000元偿还部分欠款,其余欠款分期偿还。
下一步,明溪法院执行局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秉持“如我在执”的意识,用政策和法律,充实执行“工具箱”,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以高质量执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