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与教育并重 呵护“少年的你”
2024-04-18 09:00: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邹毅华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因口角引发肢体冲突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小明(化名)和小飞(化名)本是十分要好的朋友。某天,两人因小事争吵打架致使小明受伤。事后,小明的父母便带着他到昭平县法院起诉,要求小飞赔偿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原本是好朋友,因未成年人心智不够成熟易冲动、自我管理能力较差导致出现冲突,对未成年应以教育为主,因此,在办理案件时,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调解室。
在环境温馨的“一家亲调解室”,法官耐心引导双方未成年人敞开心扉,了解案情经过。法官以案件事实为基础,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入手,在不断地释法明理、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主动握手言和,小飞的家长也当场向小明的家长支付了赔偿金,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案件调解结束,法官也适时向双方家长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对小飞进行了法治教育,劝导他做事情不能冲动,要学法懂法守法,从而提高双方当事人的法治意识,预防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为更好地总结涉未成年人纠纷特点难点,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促推诉源治理,昭平县法院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归口于城厢法庭审理,突出类型化、专业化、精准化。城厢法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一家亲式”家事及涉少案件审判体系,完善融法庭威严和家庭温馨于一体的家事审判场所、力量和机制,引入婚调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力量,促进少年与家事审判的协同发展,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