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
2024-04-15 09:08: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光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在坚定信仰中常守“廉洁之心”,争做“学纪”的表率。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首先在于解决思想“总开关”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持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要时常扪心自问,厘清“为何入党”“从政图什么”“身后留什么”,于生活、工作、情感中把握分寸、恪守原则,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行动上的带头人。

  在践行宗旨中常显“民本之道”,争做“知纪”的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用党纪党规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在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自觉按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办,聚焦民心所向、民情所需、民愿所盼做好民生实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在增强能力中常铸“自律之骨”,争做“明纪”的表率。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的规范和纪律。”党的纪律建设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党不断壮大、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源泉。探寻落马官员的堕落轨迹,无不是从“破纪”开始,最后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党员干部必须立规明纪,让“法律之剑”高悬、使“纪律之尺”常在,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在知行知止中常显“清正之风”,争做“守纪”的表率。在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使百年大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焕发蓬勃生机,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时时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不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诱惑陷阱面前立场坚定,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好干部。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