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责令交车促履行 高效执行赢赞誉
2024-04-12 10:39:42
 

  中国法院网讯(涂志标)“非常感激法院及时高效执行,让我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沙石款。”这句由衷的感激来自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的一位案件申请人朱某,其所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得到了圆满解决。

  2013年起朱某多次为章某运输沙石料,经双方结算章某仍有30000元沙石款未付,朱某经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宁化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调解书生效后章某却迟迟未依约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朱某依法向宁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章某名下除少量银行存款和网络资金外有一辆价值不低的车辆,立即冻结了章某名下账户并查封了该车辆。执行干警联系上章某后,章某表示其愿意履行,但目前无清偿能力。经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后,章某陆续还款7000元,剩余23000元却一直未履行。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宁化法院向章某发出了《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若继续不履行义务,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并向其发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案例。在了解相关法律后果后,张某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2024年4月9日,被执行人张某遵守承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使得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朱某也向法院工作表示了感谢。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