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履行、预处罚、司法拘留,近年来,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守正创新,聚焦执行“三度”,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题新路径,取得良好成效。2022年以来,大埔法院连续两年获评梅州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一类法院”,2023年,在梅州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中总分第一。
创新举措为执行加速度
“谢谢法官,钱拿到了。”一起劳务纠纷系列案,在大埔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历时24天,终将11万余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龙某等6人因与被执行人范某、李某、甲建设公司、乙建设公司劳务纠纷系列案向大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生效判决书,范某应向务工人员龙某等6人支付11万余元工资,总承包人甲建设公司、转包人乙建设公司及违法分包人李某应对龙某等人的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被执行人范某等人一直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4名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全面摸查,发现总承包人甲建设公司的账户余额足够支付执行款,可该账户为务工人员工资账户,不能冻结或直接划扣存款。执行干警多次督促位于安徽省的甲建设公司履行义务,可甲建设公司却一再推诿。
“当执行案件出现多个被执行人共同承担责任时,极易出现推诿现象,造成办案周期被拉长,通过‘预处罚’‘拒执犯罪风险告知’等举措,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可以敦促有能力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大大缩短了案件办案时间。”执行干警说。
大埔法院遂向甲建设公司及其他被执行人发出《预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支付执行款项,否则将罚款10万至50万元不等。收到决定书后,4名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支付义务,11万余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预处罚措施是大埔法院积极探索缩短首执案件办案周期,减少申请执行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其中一项举措。2022年以来,大埔法院先后推出执前和解、督促履行、“执行+多元解纷”等举措,不断丰富执行手段,全力缩短执行案件办案周期,结案平均用时逐年优化。
柔性执行让执行有温度
“法官,如果把我公司的账户都冻结了,我就没法给员工缴纳社保了,也不好开展业务,我不是不肯交剩下的赔偿金,只是目前公司经营困难,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保险赔偿金又还没赔付到位。”
“你先不要着急,我们已经了解情况,情况允许的话可以活封……”
申请执行人郭某等3人与被执行人某交通公司、某钢架公司人格权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书,被执行人应共同赔偿申请执行人33万元,但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赔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郭某等3人遂向大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两家涉案公司的账户进行冻结。不久,被执行人钢架公司负责人焦急地打电话给执行干警询问能否解除对其公司账户的查封措施。
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在诉讼阶段,涉案两家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共同赔付了100万元。交通公司现正与保险公司交涉赔偿款事宜,目前两家涉案公司账上金额远远达不到33万元,无法全部履行支付义务。考虑到两家公司负责人并非主观故意不履行义务,当下正值发展好时机,被执行人需要继续经营才能有履行案款的能力,若“死封”两家公司的账户,将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
在征得申请执行人郭某等3人同意后,执行干警决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同时,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大埔法院充分贯彻善意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手段,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清偿债务创造条件,保障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发展。2022年以来,大埔法院促成执行和解案件226件,采取“活封活扣”25次,发出信用修复证明13份。
强制执行给执行添力度
“法官,我还钱,我马上还钱。”在即将被送进拘留所那一刻,被执行人李某终于慌了,当即联系亲人将执行款5万元转到申请执行人郭某账上。
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郭某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一直躲避执行,拒接执行干警电话。执行干警经系统查控及实地走访发现,被执行人李某经营一家家庭农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遂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但李某依然不愿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果断依法对恶意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李某采取拘留措施。经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李某通过转账方式,两天内付清了执行案款10万元。
司法尊严不容挑衅,执法权威不容亵渎。对恶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大埔法院坚持“零容忍”原则,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严惩恶意逃避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2022年以来,大埔法院共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30人次,限制高消费1501人次,司法拘留9人,失信罚款13万元,执结到位金额8373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