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第三方托管,光伏电站“绝处逢生”
2024-04-03 15:24: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蒋梦娴 张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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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法官与当事人现场沟通。资料图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依法能动履职、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积极发挥执行智慧,近日,该院执行干警破解执行僵局,在执行到位5400余万元、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让被执行人“绝处逢生”,兼顾环境效益,为绿色能源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解决方案。

  经营不善,光伏电站深陷债务纠纷

  2019年7月,某光伏电力公司及其关联的清洁能源公司、能源工程集团公司与申请执行人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期间,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光伏电站陷入困难,以致租金逾期。催还无果后,某融资租赁公司诉至徐汇区法院。

  2021年6月,徐汇区法院判决某光伏电力公司等三被告支付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租金、留购款等合计4300余万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三被告均未履行义务,经某融资租赁公司申请,2021年8月,法院立案执行。

  “这个光伏电站在湖北,当时已经停业一年多了。”徐汇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武博回忆刚接到案子时的情形。

  通过系统查询、约谈申请执行人等方式进行核查后,武博发现,除光伏电站以外,其他两个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光伏电站因为经营不善,不但欠发员工工资,还拖欠屋顶业主即场地租赁方租金400余万元,电站随时可能被屋顶业主要求拆除。一旦拆除,非但仅有的财产价值全无,后续的诉讼可能又接踵而至。

  如何“破局”?思考寻找解决路径

  在金钱债权的执行过程中,查封、划拨、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是常见的执行手段,但是这些方法对本案适用吗?

  “屋顶光伏电站主要是动产装置。如果拍卖,设备拆除后价值会折损不少,而且光伏发电项目资金投入高、专业性强,流拍可能性较大,这样不仅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实现,还会造成能源浪费。”武博认为,“至于协调双方以物抵债,既不可能也不可行,因为这些设备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毫无意义。”

  能否找到一条多方共赢的解决路径?武博多次咨询相关领域专家,了解到如果能够让光伏电站继续正常经营,根据其每年发电量近2000万度的情况,上网电价收入及可再生能源补贴预计年均超千万,分期支付欠款应该并非难事。

  然而,新的问题又来了:怎样才能确保预设目标的实现呢?如果通过破产重整,债权人协商难、周期长、风险大。如果通过强制管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强制管理需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然而本案中,申请执行人本身不具备经营专业性,因此需要寻找更为合适的专业管理人。

  经过反复推敲,武博认为,引入有管理经验的第三方接管光伏电站或许是“破局”的最佳方案。

  托管赋能,执行创新唤起重生希望

  然而,通过什么方式才能合法地让第三方介入经营呢?

  “强制管理制度适用条件严格,如果由法院指定、选任管理人,法院可能会面临专业性不足的困境,甚至可能产生廉政风险。”为了能找到更科学的方法,武博决定提请合议庭讨论。

  合议庭经讨论后一致认为:“可由当事人共同推选第三方,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共同授权第三方专业托管,再由法院强制提取除正常运营需要以外的经营收入。”

  “我们可以借鉴强制管理制度,但法院仅作为和解协议的备案方,不参与管理人的选任。这样既解决了第三方介入托管合法性的问题,又能达到强制管理的效果,还能避免企业破产风险,同时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大家达成共识。

  要实现这个方案,需要法院居中做大量的解释沟通和专业的财务核算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后,武博开始组织利益相关方进行磋商。

  “这种方式比其他办法更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同时也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释法明理、推演核算……武博与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多次电话、当面沟通后,这个方案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同意。

  被执行人一方最初就希望能获得继续经营的机会,武博将具体方案向其说明后,被执行人表示认同。

  接下来,武博“放手”让双方当事人自行选任第三方。最终,双方一致选择上海某新能源科技公司作为托管方对电站进行运营管理,约定所得收益剔除托管费用、房租、日常运营费用后,由法院提取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很快,在法院的见证下,各利益相关方签订《光伏电站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浴火重生,理念革新结出多赢硕果

  案件虽然终结了,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还没有立即、完全实现,执行工作也并没有结束。

  光伏电站恢复经营后,因上网电价收入及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无法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及时高效的提取、发放对各方当事人及电站的持续经营非常重要。为此,武博与当事人保持沟通,督促各方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及时协调合同履行及电站运营中遇到的困难。

  两年多来,光伏电站整体运营状况良好,焕发出生机与活力。

  不久前,一封来自申请执行人的感谢信寄到了武博手中。信中写道:“我们特此致信感谢贵院以及武博法官……由此,也让我们对司法机关充满信心。”

  “第三方托管虽非法定的执行措施,但是恰当运用它,能集合强制管理、破产重整和执行和解的制度优点,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武博总结道。

  截至目前,徐汇区法院已提取运营收益5400余万元。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已近清偿,失业员工重新就业,屋顶业主又收到了租金。

  “创新引入第三方托管赋能,让光伏电站‘绝处逢生’。这个案子实现了‘执行一个案件、拯救一个企业、促进一方发展’的良好效果,也为‘项目类’财产权益的执行提供了科学思路。”徐汇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玉标这样评价这起案件。

  理念一新天地宽。破除机械、固化的办案习惯,坚持能动履职和多赢共赢理念,正是本案“破局”的关键。上海市人大代表、徐汇区总工会副主席王承对案件的执行给予了积极评价:“执行法官根据案情,结合执行企业实际情况顺利执行实属不易,可见法院用心良苦!”

  “近年来,徐汇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理念现代化,加强执行工作的部门协作,用好‘欠薪保障金垫付’机制,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进网络司法拍卖,依法能动履职,加强执源治理,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徐汇区法院副院长蒋克勤表示。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