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化纠纷 高效务实“解心结”
2024-03-26 16:26: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叙鸣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调解员张春霞,收到了一面精心制作的锦旗,上面写着:“考虑周全,态度和蔼,调解精确而得体,不胜感激”。这面锦旗是一起婚姻纠纷案件的原告张某送来的,经过调解员张春霞的倾心调解,短短十天,张某就解开了压抑已久的“心结”。

  2024年2月,张某通过网上立案起诉离婚,原因是其丈夫杨某对家庭不负责,且存在婚内出轨行为,被张某发现后,杨某不仅没有改过,反而将张某的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断绝来往。无奈之下,张某起诉杨某离婚,要求杨某返还张某婚前支付的房屋贷款4万余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调解员张春霞收到此案后,首先与原告张某进行沟通,了解情况,电话中,张某非常气愤,表示坚决不同意调解,一定要起诉。随后,张春霞又与被告杨某取得联系,杨某得知后,态度蛮横,同意离婚,但不愿分割共同财产,也不愿退还张某婚前支付的房屋贷款。

  张春霞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和释法明理,但两人均表示不同意调解,坚持诉讼。张某从调解员处得知杨某的态度,心中感到六神无主,觉得要想实现诉求简直太难了。张春霞知道,调解是个良心活,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累,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张春霞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多次对双方做思想工作,张春霞情理相融,以被告的“急”作为切入点,终于促使双方当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同意离婚,不再进行财产分割,被告杨某同意返还原告张某婚前支付的房屋贷款4万余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双方离婚纠调解终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建安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努力做到实质性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其合法权益。下一步,建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树牢为民情怀,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成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源头化解,以法治温情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