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稳步推进“豫剑执行”行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近日,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执行大作战”集中执行行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监督,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做到公开透明。
行动前,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梳理了一批涉民生、涉金融等有财产可供执行以及需腾退房屋、排除妨害的案件,分别研判制定了执行方案,分配了团队,做到目标精准、责任到人、有的放矢。行动中,院领导始终坚守一线、坐镇指挥,利用拘传、罚款、拘留等手段,集中火力打好“攻坚战”。
执行第一天,执行干警来到某沙场,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将机器圆满交付到买受人手中。该沙场负责人杜某与工作人员魏某有工伤赔偿纠纷,魏某在经历与其沟通、法院审理判决后,仍未收到杜某的补偿。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该沙场机器设备进行了评估拍卖,但当买家来拉设备时却遭到了杜某的阻拦。经过精密部署后,执行干警对其沙场机器设备进行了强制交付。
执行第二天,执行干警分乘警车,按照预定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干警们坚持行动有序、执法规范、刚柔并济,对愿意配合的被执行人耐心说理,组织调解;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普法教育;对教育后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则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执行。
执行第三天,这是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梁某非法占用申请执行人的土地且拒绝腾出,导致其无法正常使用。在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无果后,遂依法对其占有土地强制腾出。
3天时间,鲁山县人民法院共累计出动车辆24台、警力95人,其中拘传被执行人15人、拘留4人,执行完毕3件,8起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40余万元,腾退房屋及排除妨害2起。
据了解,今年以来,鲁山县人民法院共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9次,其中开展腾房、排除妨害专项集中执行3次,拘传被执行人63人次;将329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1101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实际拘留36人次;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自诉立案2人。通过各项强制措施的有效运用,极大提升了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下一步,该院将扎实开展各项执行工作,通过拘传、拘留、训诫、曝光等举措,全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切实维护胜诉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