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需要“力度”也需要“温度”
2024-03-20 10:59: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张琼

  2023年下半年,我从审判部门转岗到执行部门。不久前,我第一次参与了集中执行行动。

  冬日的凌晨4点,天空中下着细雨。到达第一个被执行人的住所前,我的心跳加速。如何同被执行人交涉?如果被执行人不开门怎么办?这些问题在我脑海里不停地盘旋。

  下车后,同队的前辈迅速爬上了六楼,我紧随其后,敲门半天无人应答。还以为第一次出击就要扑空了,前辈说道:“去楼下看看被执行人家的灯开了没。”下楼后我仔细观察,果然发现被执行人家的窗户透出一丝微弱的灯光。

  “快点开门,知道你在家。邻居都要被吵醒了,躲在里面没用的。”门终于打开了。带着被执行人走出楼道时,天已蒙蒙亮。前辈向我分享自己的心得:“和破案一样,执行也是有技巧的。我们想的办法多一点、执行的力度大一点,当事人权益兑现的速度就快一点。”

  第一起案件暂告一段落后,我们又一起去寻找下一位“特殊”的被执行人。

  这是一起抚养费纠纷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小童是高三学生,与被执行人童某系父子关系。2022年8月,小童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小童随母亲生活,其父亲童某每月需支付600元生活费直至童某高中毕业。后因童某未按期支付抚养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抚养费的执行结果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面对再次以各种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童某,我们果断将其拘传至法院。

  “法律对父母的抚养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不管你们两个大人的情感如何变化,夫妻是否劳燕分飞,子女永远都是为人父母无法割舍的责任和牵挂。你们的孩子正处于人生的关键阶段,作为父母,有义务成为其最坚实的后盾。”我对童某苦苦劝说。次日一大早,童某表示自己想通了,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

  其实每月600元的抚养费也不算太多,为何童某会不愿意支付?此类案件的背后,往往有着法理与亲情的羁绊。处理这样的案子,不仅要做到案结,更要实现事了人和。而童某弟弟的到来,为我们道出了案件背后的隐情。

  “离婚后,虽然与孩子母亲的家相距不远,但我哥哥已有一年多没见过孩子了。”童某弟弟向执行干警倾诉了自己一家人的心声:“近段时间,我哥哥在工作上受挫,经济上实在不宽裕,对于因为没有按期给付抚养费而被法院强制执行,他也感到很惭愧。希望法院能协调一下,让他见见孩子,把钱直接交到孩子手上,让孩子不要怪父亲。”

  综合考量各方情况后,我们答应了这个请求,在与小童的母亲多次沟通后,合力促成童某和小童的见面,消除父子间的隔阂。看着相拥的父子俩,我们也松了一口气。

  执行工作需要“力度”,只有全力出击、应执尽执,才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同样也需要“温度”,只有刚柔并济,将善意文明理念和执行办案有机融合,才能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彰显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聂菁 周凌云 整理)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