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审执联动 乳山激活执源治理“源动力”
2024-03-20 10:13: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政
 

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家中开展执前调解工作。金岳 摄

  从告知自动履行,到采取保全措施,再到督促履行义务、报告财产……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通过立审执联动,激活执源治理“源动力”,努力使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尽早兑现。

  “没想到刚申请执行,这笔拖欠了三年的旧账就了结了,我要给你们点赞!”2月18日下午5时,到法院领取案款的于某向执行干警竖起大拇指。值得一提的是,此时距离执行立案仅过去7个小时。

  合同违约 和解无果

  2021年2月,华银公司与于某签订买卖合同,华银公司分批从于某处购入石子、水洗砂等建筑原材料,但仅给付部分货款。同年7月,双方对账,华银公司尚欠100万元。

  于某多次联系华银公司协商还款事宜,后者以行情差、没赚到钱为由一拖再拖。2023年11月,于某将华银公司诉至法院。

  “立案登记之日,我向华银公司送达了《自动履行告知书》,告知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付款义务。”立案庭干警张银芬介绍。

  据悉,2022年9月,乳山法院出台《关于全过程督促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的通知》,规定立案阶段向义务人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作出裁判后送达《自动履行提示书》,履行期限届满时送达《自动履行催告书》。

  开庭审理 部分履行

  华银公司是当地仅有的两家生产销售建筑材料的公司之一。承办法官宋琳琳通过调查得知,近年来,华银公司由于缺乏创新技术改造,在行业竞争中常年处于劣势地位,公司大量订单流失,生产经营每况愈下。

  2023年11月29日上午9时,于某诉华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乳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华银公司当庭支付50万元货款,余款50万元于2024年1月31日前支付完毕。

  “该案涉及金额巨大,考虑到华银公司经营现状不佳,可能存在执行难题。为避免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也为限制华银公司处分相关财产,我没有一调了事,而是在确保不影响华银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依职权冻结华银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0万元。”宋琳琳介绍。

  三年纠纷 一朝化解

  春节假期结束后第一天,由于华银公司逾期未支付50万元尾款,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约谈双方当事人到院,开展“背靠背”调解。

  “姜经理,虽然货款拖欠了三年,于某还是给了你们两个月宽限期,如今宽限期满,你们却迟迟不履行,这多少有些说不过去吧?”

  调解室内,法官向华银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释法明理,询问其还款方案。由于公司账户处于冻结状态,姜某心理防线逐渐松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引导于某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华银公司难处,帮助多年合作伙伴渡过难关。

  在法官的劝导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姜某当场一次性付清50万元尾款,法院解除对华银公司存款账户的冻结。至此,一起历时三年的买卖合同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执源治理 实质解纷

  “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既是当事人的殷切期盼,也是法院干警孜孜以求的目标。审判团队要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以保促调,以保促执,防范化解财产转移风险,积极营造顺利执行的条件。”2023年6月召开的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会上,乳山法院副院长张涛说。

  为充分释放审执叠加效能,乳山法院还在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文书后引入执行通知、报告财产内容,进一步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2024年1月,该院具有给付内容的执行案件立案数较2023年同期下降10.75%,执行案件平均办案天数较2023年同期缩短13.62天。

  于某与华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践行立审执联动理念,是乳山法院纵深推进执源治理的一个缩影。通过立案、审判、执行部门纵向联动,促进职能融合、程序衔接,乳山法院正在打造全流程执源治理新样板。做实执源治理已成为该院执行干警攻坚执行难的自觉行动,该院诉前调解成功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等质效指标呈现趋优向好的发展态势。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