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恩典 张鸣水)“我以为这钱十有八九是要不回来了,我本来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真把钱要回来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收到货款后的申请执行人潘某忍不住给执行法官送了一面感谢锦旗。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陈某向潘某进购各种菌菇干货等产品用于零售,经结算,陈某尚欠潘某27329元货款未付。2021年,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陈某应向潘某归还货款27329元。2021年11月,因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未找到被执行人陈某,陈某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1月,临近春节,申请执行人潘某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再次请求查控被执行人陈某的银行账户,执行法官经过点对点查询,未查询到陈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通过潘某提供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给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生效文书载明的还款义务。
2024年2月,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陈某的哥哥来电,称其无意间看到其妹妹,即被执行人陈某遗留在家的手机收到了法院要求陈某履行还款义务的短信,特来询问。原来,被执行人陈某已经出国好几年了,陈某谎称在国外忙于工作,没空回国。出国前,陈某将原来使用的手机留在家里没带走,陈某哥哥看到法院短信后才知道陈某有案件纠纷未处理。执行法官向陈某哥哥介绍了陈某案件基本情况,并向其解释陈某因为未履行还款义务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哥哥恍然大悟,难怪妹妹出国好几年都没回来,很可能是因为限高买不了飞机票导致的。执行法官请陈某哥哥督促其妹妹尽快还款,早日解除失信限高等措施。
次日,陈某哥哥再次电话联系执行法官,称其已经和妹妹取得联系核实了案件情况,要替妹妹还清案件欠款,并一次性将陈某所欠货款27329元和案件诉讼费、执行费等转入法院执行账户。至此,该案得以执结完毕。经了解,被执行人陈某在其他法院还有3个被执行案件未结,陈某哥哥称陈某是其唯一的妹妹,他将为陈某履行结清各个案件欠款,只盼妹妹能够早日回国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