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林川宾)“隔着这么远,没想到你们居然来执行了!”面对“远道而来”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非常惊讶。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跋涉千里挺进西南,于千里之外成功迫使被执行人签订腾房承诺并将房产移交法院执行,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吴某与童某合伙纠纷一案,因童某未按约定向吴某支付结算款70万元,故吴某将童某诉至法院,三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童某向吴某支付7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童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款项支付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三元法院依法查封了童某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的房产并多次通知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款项支付义务,但童某迟迟未履行,也拒不到法院配合执行。三元法院遂依法委托当地法院前往童某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的房产张贴清房公告,责令其限期腾空并移交法院执行。但童某认为自己远在昆明,法院鞭长莫及,不可能处置其在昆明的房产,故对法院的要求消极对待,未在法定期限内将房产腾空移交法院执行。
为打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促使案件能够顺利执行,三元法院毅然抽调3名干警组成突击攻坚执行组异地强制执行案涉房产。执行小组事先制定了详尽执行方案,到达昆明后,未休息片刻,立刻前往现场确定案涉房产的具体位置及楼层,并向所在小区物业了解房产的占有使用情况,于当日夜间再次前往案涉房产实地查看居住使用情况。
第二天早晨,执行小组与当地法院沟通完毕可能出现的应急协助事项后,前往案涉房产开展执行工作。敲开房门后,童某面对犹如“神兵天降”的执行干警感到十分震惊,缓过神后对法院执行其房产抵触情绪较大。执行干警认真与其沟通,耐心对其释法说理,告知抗拒执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童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腾空房产并移交法院执行,并当场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与申请执行人吴某就案涉房产拍卖议定了处置参考价。因事起仓促,童某表示无法在短时间内腾空房产,申请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三元法院秉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精神,在童某签订腾房承诺后,依法给予一定的腾房宽限期,案涉房产终于进入了拍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