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了17起涉农民工讨薪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促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保障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地方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4月,原告曹某某等17人经王某某介绍,到洛阳某项目工程从事木工工作,该工程的发包方是某集团公司,该工程是孟某借用某能源服务公司的资质,承包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分包的工程。
因被告未按时发放工资,2021年6月2日,原告和其他工友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随后孟某出具了《承诺书》,承诺2021年6月20日前把工资款全部结清。但经多次讨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
2023年底,原告及工友又多次找王某某进行对账,在考勤员确认工时后,王某某最终同意在《欠付劳动报酬名单》上签字。转眼间一个多月过去,年关已至,大街小巷里都充满了浓厚的春节氛围,可这17户人家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工资仍然迟迟未到账。经统计,剩余20余万元尚未支付。
无奈之下,曹某某等17人,将某能源服务公司、某建筑工程公司、某重装公司、王某某和孟某共同诉至殷都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充分保障17名农民工合法权益,殷都区人民法院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并依法适用小额程序审理。承办案件的4名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立即合议对证据和事实及各方责任进行分析研判,并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基础上,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17名农民工,意见各不相同,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在法官锲而不舍的释法说理、耐心劝导下,最终经过4个小时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拖欠工资给农民工带来的各种困难和不便,由总承包企业先行代偿,在2月底前支付工人工资的15%,其他部分由分包企业和包工头尽快筹措资金,在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1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两天之内得到圆满、高效解决,跑出了殷都区法院为民司法的新速度。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殷都区法院将继续把能动司法意识贯穿审判工作始终,不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