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陈晨 甘兆扬)“本案审理到此结束!现在休庭!”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人民法庭内,法槌声落,一起滥伐林木案的庭审宣告结束。与普通环资案件不同的是,该案系鹰潭地区首例认购碳汇替代生态环境修复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该案被告人杨某、吕某从贵溪市某乡镇多位村民手中购买其所属山场林木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工人非法采伐山场林木并出售给翁某。经鉴定,杨某、吕某合伙非法采伐林木蓄积量共计254.5824立方米,吕某个人非法采伐林木蓄积量共计98.0597立方米。
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评估,该案造成的碳汇损失共计104658.07元。案发后,鉴于翁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主动赔偿100000元碳汇损失,检察机关依法对其相对不起诉。被告人吕某、杨某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导致国家森林资源受侵害、林业固碳功能受到破坏,检察机关依法对两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人连带赔偿碳汇损失4658.07元,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龙虎山法庭审理该案后,鉴于被告人已足额缴纳碳汇损失,对两被告人具有的量刑情节进行综合评判后,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悉,龙虎山法庭集中管辖全市环资案件,为持续提升环资审判质效,深入普及环资法律法规,龙虎山法庭在严格依法依规审理环资案件,多维度、多角度全力弘扬“两山”理念的基础上,紧密依托“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强化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强化各类普法释法活动的深度力度”的“三强化”方针,采用参考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和做法、悉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联合职能部门共商环境修复举措等方式,充分发挥和利用职能优势,在法治框架内不断强化、优化、细化环资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