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先礼后兵“预拘留” 家属代履行执结
2024-02-23 11:17:49
中国法院网讯(黄聪)日前,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预拘留”措施,最终促成被执行人家属代为缴清了26000元案款。
余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柳某起诉到都昌法院,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柳某每月还款1000元,分26个月将26000元还清;逾期,余某有权要求被告柳某立即清偿所有债务,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生效后,柳某未按期履行,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按规定向被执行人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柳某仍未偿还欠款。
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柳某的行踪后,第一时间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说理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柳某依然不为所动。鉴于柳某未依法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预拘留”措施,并通知其家属。
柳某父亲接到法院对其子“预拘留”通知,当即表示愿意代为履行全部债务,希望法院不要拘留其子。随后,柳某父亲遂将其子欠款26000元悉数归还。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