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1日成立以来备受社会关注。五年来,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情况如何?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周翔出席发布会,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谢应君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还同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十大影响力案件和100件典型案例。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成立以来,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国际化”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法庭共受理案件18924件,审结15710件,审判质效明显优于改革前的审理机制,充分体现了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制度优势,切实加强了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法庭充分发挥集中审理优势,有效激励保障科技创新。”陶凯元介绍,法庭贯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坚持严格保护,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侵权赔偿力度,高额判赔案件越来越多,2023年在8起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香兰素”案、“蜜胺”案、“橡胶防老剂”案等判赔均超亿元。
法庭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定期发布裁判要旨、典型案例等,确保法律适用统一。探索专利民事与行政案件协同审理,牵头建立“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和共享机制,建立全国首个技术类知识产权裁判数据库,大力推进在线诉讼,促进提升审判质效。
目前,法庭试点工作已顺利通过中国科协和中国法学会的第三方评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审议,有关评估和审议意见一致认为,试点已经取得改革预期目标。
评估显示,法庭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法庭通过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从体制上解决了过去存在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也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对地方保护的担忧。五年来,民事实体案件改判率19.6%、调撤率37.0%,高于改革前;行政实体案件改判率7.1%,与改革前基本相当;民事、行政实体案件发回重审率分别为1.2%、0.15%,远低于改革前;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短于改革前。
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社会长期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评估显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法庭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共审结涉外案件1198件。目前,我国已成为审理专利和植物新品种案件最多的国家,法庭形成了一批标杆性裁判并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
法庭受理案件类型与我国科技创新、市场竞争和对外开放同频共振,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比超三成,有效促进了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积极助力提升国家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批准设立法庭的决策十分英明、完全正确。”陶凯元表示,作为司法改革新生事物,目前知识产权法庭运行还存在职能定位和基础保障需进一步优化加强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坚持既有改革方向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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