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福建尤溪:抓好执行“黄金时期”到位326.8万元!
2024-02-23 10:08:31
 

  中国法院网讯(李德林 陈小妹)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农历腊月二十八,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牢牢抓住春节前夕返乡过年的“黄金时期”,开展“暖春利剑”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为人民群众送上暖心的“新春贺礼”。

  在尤溪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尤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春迎通过远程视频实时指挥,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兵分五路,井然有序赶赴执行现场。

  别拘留他!我们来担保

  在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夫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李某夫妇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夫妇送达相关执行文书,但李某夫妇长期逃避履行,拒不还款。2月6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将常年在外务工的李某拘传至法院,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李某以现在无财产可供还款为由,要求申请人再给一段时间,并扬言“我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款,若要拘留就拘留”。而申请人王某看到李某如此态度及屡次失信,已对其丧失信任,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析理下,案件的调解工作出现转机。面对李某提出的先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欠款分期支付的方案,王某表示若李某能提供担保,愿意作出一定退步。李某遂即时偿还申请人2万元,李某的亲属亦同意为李某提供担保,最终该案以执行和解长期履行顺利结案。

  拒不执行?扣车没商量

  “法官,被执行人跑了,但是我看到他车了!你们快来……”听到电话里申请人的呼唤,执行干警火速赶往车辆所在地。

  原来,申请人严某、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共同作为承包人雇用陈某从事工程施工工作,然而陈某在工作中不幸发生事故。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严某、于某、张某与陈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三人共同向陈某家属支付赔偿款90余万元。协议签订后,严某、于某将全部赔偿款项支付给陈某家属。因协议中未约定三人各自的赔偿份额,严某、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向其返还代垫赔偿款,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其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张某未还款,严某与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过程中,经过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其名下除一台小轿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查封但未能实际控制。

  2月6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并告知其名下车辆已被法院扣押,但被执行人谎称自己人在外地,无法赶回,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立即将该车辆强制扣押回法院。下一步,法院该依法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推动财产处置进程,加快财产变现程序。

  善意执行!和解过年了

  “谢谢法官,你们善意文明执行,救了我的企业!”某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某向执行干警说道。

  原来,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等52名农民工与被执行人某企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中,执行法官通过与被执行企业的耐心沟通,得知该企业并非恶意逃避履行,而是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这才欠下工人工资。执行法官就此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积极组织沟通协调,提出行之有效的和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在被执行企业依照和解方案向工人们支付第一期款项30万元后,尤溪法院执行局立即进行集中发放工资款,让工人们安“薪”回家过年。

  本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49人次,拘传27人次,执行完毕7件,执行和解26件,执行到位标的款326.8万元。下一步,尤溪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司法真心”换得“群众舒心”。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