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越近,我们越忙
2024-02-09 10:13: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志佳
 

  二0二四年二月四日,星期日,多云

  年关越近,我们越忙——当急的事办完了,我们回家过年也安心。昨天过了小年,今天忙碌的程度可想而知。

  中心工作,很有意义

  八点四十分,我们到达七里坪社区,按照湖北省建始县委要求开展中心工作——家家到,户户落,两个多小时,完成两个小组30户人家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知识大宣讲任务。

  家家户户平平安安过大年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参加这样的工作后心里更加踏实,这样的工作很有意义。

  转账给杭州某公司,婉言谢绝锦旗

  下午两点半,我和小崔将9000元钱转给了杭州某公司。虽然一分钱的利息都没有收到,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胡某还是蛮高兴。

  他应该高兴。

  2018年,潘某在某金融机构借款9000元,逾期未还,担保人代为偿还后,将追偿权转让给某公司。公司今年1月初起诉追偿。我们一直没有联系上潘某,我和小崔1月30日邀请村干部到其家中了解情况。其父母亲前几年就听说过这笔借款,爱子心切,正在为还款发愁呢。但其家庭情况,又让其在还款这件事上有心无力——其家中经济较为困难,其父亲摔伤了,还未康复,他们尤其难以承担已经数千元而且还在每日增加的利息。

  我们当场给胡某打电话说明情况。胡某面对不仅利息收不回,而且本金都可能收不回的现实,理性选择了“多得不如少得,少得不如现得”的方案,承诺:如果潘某的父母亲近几天帮忙还款,公司放弃利息。

  几天之内还钱就能够少数千元利息,潘某的父母亲赶忙想办法筹款……

  本金一分不少地收回来,已经尽可能挽回了公司的损失,胡某当然高兴,他说马上给我们送锦旗。

  原、被告相互理解就Ok!公司本来就差钱,送锦旗又得花钱,大可不必。何况,我历来不主张送锦旗,还为此写过《公权力机关应当拒收锦旗牌匾》,于是婉言谢绝。

  钱某转帐,陈某能够安心过年了

  临下班时,钱某发信息告诉我,已转账1万。有了这1万块钱,陈某就能够安心过年了,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

  钱某与陈某是邻居,多年以前为琐事发生矛盾。2020年7月19日发生口角后,钱某怒火中烧,踢、打钱某,致使陈某左侧桡骨远端粉粹性骨折、左侧大多角骨骨折,上唇、胸部、肢体多处软组织损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钱某理所当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其支付部分赔偿款后,又于2021年3月3日与陈某达成协议:另赔偿陈某9万元,其中,当庭支付6万元,余款3万元定于2022年6月5日支付。虽然陈某对钱某表示了谅解,陈某还是于调解当日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服刑、赔偿,钱某出现经济困难。其刑期届满之日,又恰逢新冠疫情横行之时,挣不到钱,下余3万元赔偿款逾期未付,陈某2023年1月4日申请强制执行。

  我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于2023年4月17日终本。

  这样的案件,继续一味强制,不仅可能执行不到钱,而且可能导致钱某“破罐子破摔”。于是,我们在终本之前没有对钱某采取拘留措施,甚至没有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钱某这样的人不能“一棒子打死”,要为他留下挣钱的希望,他挣到钱了才能解决案件难题。我约谈钱某,告知法院的决定,钱某理解到了法院的良苦用心,承诺即使终本了,也要积极挣钱还账,保证今年过年之前给付1万。

  自己被打了,谅解了,却得不到下余的赔偿款,将心比心,谁都不服。根据陈某的性格,甚至可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导致两家的矛盾激化,不排除发生恶性刑事案件。考虑到此,我在终本之前约谈陈某,解释终本的法律依据。让她放心,终本之后,我们法院还会跟进案件,这件事肯定不会“打了白打”。好说歹说,陈某总算答应了:就还听法官一回,等到过年的时候再说。

  终本之后,我经常跟钱某联系,鼓励他放下包袱依法挣钱,告知拒不履行可能的严重后果。

  我没有预料到的是,9月8日,调令来了,我调离执行局,回到审判庭。

  我依然放心不下陈某的案件。审执分工不分家,我以为,只要不影响司法公正,审判兼顾执行、审判人员协助做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工作,不仅不违法违纪,而且非常有必要,于是向领导汇报后,一边审判案件,一边继续联系钱某。

  转眼到了今天,腊月二十五。钱某不交钱怎么办?陈某会不会上访?会不会以打还打?……

  我正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突然收到了钱某的信息,他果然说话算话转账了,并且承诺来年继续转账。

  (作者单位: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谭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