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腔调”
2024-01-30 09:56: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邹振
电视剧《繁花》的热播,让上海话中的“腔调”成为网络流行词语。上海人所谓的“腔调”,与北方人所说的“气质”类同,但“气质”多指人们外在的谈吐举止等,是人的“面子”,腔调则讲究内外兼修,既要“面子”,也有“里子”,表明人的为人处世、性格品质等等。那么法官的“腔调”是什么呢?我想,“里子”忠诚、干净,“面子”专业、接地气的法官可以称得上是有“腔调”的法官。
“里子”是一名合格法官应当具备的基本品质,要求法官有忠诚的信仰和干净的底色。“天下至德,莫大乎忠”,法官内心要忠于党和国家,忠于宪法和法律,心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干净,是做人的底线,也是一个人最高的修养,“公生明,廉生威”,法官作为裁判者,只有公正无私,才能明辨是非,只有清正廉洁,才能树立职业威信。
法官要想“面子”好看,就要在“里子”充实的基础上,向公众和当事人展现既专业又接地气的外在形象。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说理能力的高低是评价法官是否专业最直观的标准,“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知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法官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将庭审和裁判文书作为艺术品呈现给外界,这样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服和社会认可。同时,法官也不能做高高在上的裁判者,不能只讲“法言法语”,也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群众语言”,更要扑下身子,深入群众,做一个接地气、有泥土味的法官。
电视剧《繁花》的结尾,阿宝旁白道:“赤子之心常在,人不响,天晓得。”我们法官也要常怀赤子之心,保持“腔调”,即便“不响”,亦无愧无悔、繁花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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