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1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意见分为10章共33条,聚焦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路径、重点任务、重大政策提出细化举措,主要部署了以下重点任务: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等。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责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勇气向污染宣战,以前所未有的改革力度和政策密度推动绿色转型,一大批生态领域的沉疴顽疾得到清除,一系列困扰百姓生活的环境难题得以破解,生态文明建设按下“快进键”,中华大地逐渐绿了起来,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百姓乐见,世界瞩目的傲人成绩,形成了一个南国“山清水秀”、北国“冰天雪地”的美丽中国。
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力度,是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和价值取向。从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的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点面结合、系统治理、标本兼治,通过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力量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效遏制了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完善生态环保法律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让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是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要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强化法治保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修订,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要加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建设,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全民共建美丽中国。
坚持分类施策、分区治理,是高水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要立足我国的实际国情,充分考虑地区发展差异,从而为分类施策、分区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应充分考虑区域的产业结构现状和转型升级步伐节奏,推动局部和全局相协调、治标和治本相贯通、当前和长远相结合,通过一项项具体行动推动生态文明目标一步步变为现实。
建设生态文明,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