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开良方 能动司法促发展
2024-01-11 15:30: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羊慧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高发多发的重要抓手,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推动社会治理“大文章”,功夫不仅要花在文章内,也要花在文章外,把法院的“一家之事”做成社会的“百家之文”。

  司法建议工作要注重标本兼治。个案的审理如治标,凝聚着法律经验的司法建议便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治本“良药”。要坚持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加强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从源头上注重司法建议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流程,规范文书样式,不断在司法建议工作上寻求新突破。坚持“一案一建议”“一类一建议”原则,持续提升司法建议质量,确保发出的司法建议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在审判实务过程中,对发现的行业共性、苗头性问题,在做到“抓末端,治已病”的同时,又努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2023年,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司法建议工作 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十条措施》,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业规范化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司法建议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加强司法建议的可操作性,要善用、活用司法建议这一柔性制度,立足社会治理难点,持续激发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司法建议的针对性,立足审判实际,准确把握问题。如在审判执行中,发现案件所涉单位和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可提出改进建议。只有立足审判执行业务,从办案中深入了解调研,问题才能找得准,建议才能提得好,让人听得进,让事办得成。2023年,全州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1份,事项包括政府规范土地征收程序、住建部门严格建筑物审批程序、教育部门提醒教师等公职人员防范金融担保风险、残联规范残疾证发放等,依托案件办理情况深入摸排,找到症结,有的放矢,让司法建议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成效。

  司法建议工作重在采纳落实。司法建议不能一发了之,要提高反馈率,重视沟通、落实,有“建”有“纳”,确保司法建议取得实效。要与被建议单位适时沟通,预防和消除被建议单位的抵触情绪,确保司法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司法建议发出后,应当主动采用询问、提醒、回访等方式进行跟踪,向被建议单位了解其对司法建议有无后续整改落实措施、有无不予反馈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与原因。在跟踪督促中,要柔性提醒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增强被建议单位对司法建议的认同感和重视度,力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2023年,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反馈率达100%,司法建议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作者单位系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