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不能被“清零”
2024-01-07 10:21: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维国
积分制是商家对消费者“鼓励性消费”的一种奖励。然而,到了岁末年初,一些商家在未提前通知消费者在一定时间段消化利用积分的情况下,擅自将积分清零。这样做违反了消费者哪些权利?消费者可以怎么做?
从法律角度来看,积分清零是否合法取决于商家是否提前通知。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应该受到尊重,而商家的积分制度也是一种合同关系。商家对消费者的单方承诺,应该在提前告知的情况下才能清零。如果商家没有充分告知,擅自取消积分,就违反了合同规定,属于不讲诚信的行为。
积分清零背后凸显了商家在奖励机制上的失信和失责。商家通过积分制度激励消费者,增加其忠诚度,是一种积极的营销手段。然而,如果商家在清零积分时未提前通知,就缺乏了对消费者的尊重和负责的态度。积分制度的建立应该是一种双向的信任和互动,而不是单方面的权益剥夺。商家应当在奖励机制的设计上更加注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以建立更加健康的商业关系。
积分清零背后也反映了商家在追求利润和顾客忠诚度之间的失衡。商家为了维护自身的盈利能力,可能采取一些措施来限制积分的使用,例如,提高兑换门槛、限制兑换商品的质量等。然而,商家应当明确,消费者的信任和忠诚度是长期合作的基石,过于极端的手段可能导致短期利益的增加,但却失去了长期信任的基础。
积分清零背后的法律边界与商家责任需要厘清,消费者的权益不能被“清零”。在建立积分制度时,商家需要更加注重法律合规、透明度和消费者参与度,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关系。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商家的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