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以深入推进常态化“府院联动”为抓手,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菏泽法院执行收案7.7万件,结案7.3万件,发展改革、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引导激励执行到位金额65.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5%、43.2%、24.3%。
深化府院联动,构建执行“新格局”。一是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联合20个市直单位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出台《关于深化综合治理完善联动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单位查人找物、失信惩戒、打击拒执方面的职责。建立了切实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7次,出台联动文件12份。二是完善执行难考评体系。将各有关单位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特殊主体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情况等纳入平安菏泽、法治菏泽考核内容。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将“万人失信率”“万人限消率”纳入社会信用考评体系。三是加强案件源头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将执源治理纳入诉源治理,强化立审执破一体化理念,强化执行前端源头化解。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动“执转破”和“执破融合”工作机制落地见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入仲裁、公证、律师、审计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深度参与执行工作。案件和解率同比提升12%,平均办案期限51.8天,居全省首位。
坚持联防联治,打造执行“新优势”。一是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多源头查控工作机制,推进人民法院与公安、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网络对接与数据共享,完善有关机动车、不动产、住房公积金等信息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不断提高人民法院执行财产查控能力。2023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为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3.8万件次,冻结资金2.6亿元。二是深化联合惩戒。完善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网络、技术、机制、人员优势,常态化查找被执行人行踪或行动轨迹,查扣车辆120辆、限制出境36人次。与发改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特定职务以及出行、购房、投资等进行限制,6000余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1.9万人被限制高消费,4970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建立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执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拒执犯罪,2023年移送公安机关36件,检察机关起诉8件,法院判决4件。三是创新“网格+执行”机制。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人头熟、政策熟的优势,协助法院开展查人找物、督促执行工作,有效解决执行力量不足问题。全市法院共发送执行协助事项4100余件,协助送达司法文书1400余份。网格员协助执行经验在全省法院执行改革论坛上作典型发言。
创新执行机制,探索执行“新模式”。一是创新智慧执行机制。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扩大“点对点”网络查控覆盖面,实现对被执行人不动产、车辆、保险、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一网打尽、尽收网底”。法院与相关部门签订协作查询合作协议,利用“智慧停车平台”,查控车辆36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探索与淘宝等电商平台合作,打造“网拍专场”,全市法院网络拍卖标的物1.27万件,成交额11.6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6000余万元。二是贯彻能动执行理念。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应用,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改进和完善建议36份,配合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审慎灵活采取执行措施,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为睿鹰制药等26家企业解除账户冻结,帮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引导激励企业诚信经营;完善信用修复长效机制,消除企业在获取贷款、参与招投标等方面限制,依法将4400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和发展活力。三是健全多元救助制度。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加大社会救助资金向司法救助的倾斜力度。建立法院与民政、妇联、工会等社会保障部门化解涉民生案件的合作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形成司法救助、政府救助、社会救助相互配合的多元救助体系。为确有困难的80名申请执行人,救助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