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月)“感谢洛龙区法院公正执行维护金融稳定,清正廉洁守护诚信社会!身处洛龙区辖内,我行上下充满安全感!”12月14日上午,当最后一笔欠款执行完毕后,某银行洛阳分行诉讼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对该院执行局办案人员深表谢意!至此,该起案件2100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洛阳某酒店集团因业务需要,向某银行洛阳分行借款1700万元,并约定了期内利息及违约事项。为保障贷款如期偿还,某置业公司及名下某糖酒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能按期依约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洛阳分行诉至洛龙区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令某酒店集团向银行偿还1700万元及利息,某置业公司及糖酒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洛阳分行遂向洛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洛龙区法院执行干警葛子钰带领团队一边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公司查阅账目,与公司负责人交谈,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一边反复分析研判如何审慎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将对被执行人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的影响降至最低。
在获取重要财产线索后,葛子钰带队连夜奔袭1300多公里外的贵州冻结被执行人糖酒公司在当地部分酒厂的货款及保证金共计720余万元。
考虑到被执行人公司经营状况欠佳的实际情况,法院并未直接扣划已查封冻结的货款和保证金,而是秉持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先后多次主动组织双方代表座谈协商,以寻求影响最小、效果最优的执行方案。
在执行干警不断斡旋调解之下,加上被执行人积极还款的十足诚意,申请人最终同意让渡部分逾期利息,于2021年7月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葛子钰多次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11月,最后一期还款完成之后,某银行洛阳分行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至此,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