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廖淑芳 罗斌)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化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为避免家庭矛盾激化,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沟通,通过善意文明执行,为父子双方解开心结。
据悉,老罗、老谢有三个儿子,罗大、罗二在家务农,罗三在外打工。2013年,老罗、老谢向宁化法院起诉要求罗大、罗二、罗三给付赡养费,经法院依法判决兄弟三人每人每月给付其父母赡养费220元,今后其父母因病救治的所有医疗费用由三人平均负担。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前几年兄弟三人均按时给付赡养费,后罗大、罗二开始懈怠履行,老罗、老谢便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尽管被执行人账户内有足额的赡养费,但考虑到该案为涉民生案件,赡养费执行是兼具道德与法律特殊性质案件,承办法官没有简单扣划,且老罗、老谢年事已高,住在乡下来回跑不方便,也不懂如何使用手机线上操作,为避免家庭矛盾激化,给双方架起沟通的桥梁,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来到当事人家中组织当面协商,从修复亲情的角度出发,开展善意文明执行。
通过与罗大、罗二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认为自己父母偏袒罗三所以不愿给付赡养费,老罗、老谢则希望孩子们多回来看看自己。为解开父子双方心结,承办法官在“背对背”调解中从道德层面倡导“百善德为本,敬老孝当先”,从法律层面阐述赡养老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的法律义务,若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还可能构成遗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面对面”沟通时,承办法官从亲情角度感化“爸妈养大孩子不容易,孩子都是爸妈的心头肉,也许爸妈只是希望你们常回家看看他们,你们在身边就能安心……”
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下,罗大、罗二承认自己做的不对的地方,表示接下来会按时支付赡养费,有时间也会常回家看看,至此,案件圆满化解。
赡养费支付有长期性,实际上大多数赡养费纠纷并非被执行人无力支付,在被执行人回避甚至拒绝支付赡养费的情况下,一味地使用强制执行手段只会适得其反,家事类执行案件要兼具强制执行的“刚”,也要顾及家事亲情的“柔”,“刚柔并济”才能让民生案件更具司法温情。